“国际结算”是一门实务课程。该课程定位于拥有国际业务的银行及外贸企业,立足于国际结算方式基本操作技能的培养,理论结合实际,注重从国际结算业务操作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等综合能力的培养。作者总结了若干年国际结算课程的教学经验,结合国际结算惯例、外贸结算业务案例,精心编写了这部国际结算教材。《国际结算》侧重于应用,引用大量案例与单据,试图从教学中锻炼学生以下技能:
(1)了解国际结算的运作方法与国际结算业务的操作流程;
(2)了解外贸支付的基本原理与技能;
(3)掌握国际结算中金融票据与商业单据的审核技巧;
(4)掌握必要的国际结算与国际贸易英文专业书写与翻译能力;
(5)能发现、分析并解决国际结算及外贸支付中常见的实际问题。
第1章 国际结算概述
学习目标
引例
1.1 国际结算的相关概念
1.2 国际结算的银行网络
1.3 国际清算与清算系统
本章小结
关键概念
综合训练
第2章 国际结算票据
学习目标
引例
2.1 国际结算票据的历史演变
2.2 票据概述
2.3 汇票
2.4 本票
2.5 支票
本章小结
关键概念
综合训练
第3章 商业单据
学习目标
引例
3.1 运输单据
3.2 保险单据
3.3 发票
3.4 包装单据
3.5 原产地证
3.6 检验证书
本章小结
关键概念
综合训练
第4章 汇款
学习目标
引例
4.1 汇款的含义
4.2 电汇
4.3 信汇
4.4 票汇
4.5 汇款的特点
4.6 汇款的偿付
4.7 汇款的退汇
4.8 汇款在国际贸易中的应用
4.9 汇款业务中的融资
本章小结
关键概念
综合训练
第5章 托收
学习目标
引例
5.1 托收概述
5.2 跟单托收的业务流程
5.3 托收的特点
5.4 托收指示
5.5 托收中的融资
5.6 跟单托收中的SWIFT报文
本章小结
关键概念
综合训练
第6章 信用证
学习目标
引例
6.1 信用证概述
6.2 信用证的业务流程
6.3 信用证的特点
6.4 信用证的种类
6.5 信用证项下的融资
6.6 汇款、托收、信用证对比
6.7 审核单据
本章小结
关键概念
综合训练
附录
参考文献
《国际结算》:
英国于1882年颁布施行《英国票据法》,美国及大部分英联邦成员国,如加拿大、澳大利亚、印度等都以此为参照制定本国的票据法。该法共计97条,1~72条是关于汇票的法规,73~82条为支票法规,83~89条为本票法规,1957年另增8条支票法起到修正与补充作用。美国在1952年制定、1962年修订的《统一商法法典》,其中第三章商业证券,即是关于票据的法律规定,也就是美国的票据法,它在英美法系国家的票据法中也具一定的代表性和影响力。美国和其他英联邦国家的票据法虽在具体法律条文上与《英国票据法》有所不同,但总体说来,英美法系国家的票据法基本上是统一的,这种统一是建立在《英国票据法》基础上的。
法国、德国、奥地利、比利时、丹麦、波兰、希腊、匈牙利、意大利、卢森堡、摩纳哥、荷兰、挪威、波兰、苏联、瑞典、瑞士、巴西、日本参加了1930年在日内瓦召开的国际票据法统一会议,并签订了《日内瓦统一汇票本票法公约》。1931年又签订了《日内瓦统一支票法公约》。两个公约合称为《日内瓦统一票据法》。参加签字的国家在制定或修改本国的票据法时都要依循这一国际公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以下简称《票据法》)于1995年5月10日颁布,并于1996年1月1日起实施,这是我国一条重要的经济立法,对调整我国国内及涉外票据关系起着重要作用。
票据法作为一种国内法,主要作用是规范制定国票据行为,调整制定国票据法律关系。世界上有近200个国家和地区,在国际经济交流或其他交往中必然会发生国际票据关系,其中各种票据行为、票据方面的纠纷或争议等由于各国票据法规定的不一致而发生法律冲突时,应以哪一个国家的票据法为准,成为国际私法中的法律适用问题。国际票据法律适用的原则大致为:第一,有关出票及票据的合法性适用出票地法律。第二,其他票据行为适用行为地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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