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为暨南大学法律丛书之一,以继承法为论述对象,参考我国惯例和其他各国成规以探求立法的渊源,涵盖了继承的意义、类别、沿革、学说、主义以及继承法的性质、地位等方面的内容,个别法条附有相应案例,极具史料研究价值。为纪念暨南大学法学院成立90周年,法学院资助影印出版此套丛书,旨在向暨南大学法学院的前辈致敬,并传承暨南法律人的学术精神。
李谟:1889年出生,江苏靖江人,字谦三,英文姓名M.Lee。江苏法政学校毕业,第二届法官考试合格后,历任福建闽候地方审判厅推事,丹德地方审判厅推事,上海地方检察厅检察官,上海地方法院推事代理,江苏高等法院推事,上海地方法院庭长,上海法政大学教授,上海地方法院推事。1929年9月到国立暨南大学,讲授法律学系二年级《亲属法》、《继承法》。
緒論
第一章繼承之意義
第二章繼承之類別
第三章繼承之沿革
第四章繼承之學說
第五章繼承之主義
第六章繼承法規
第七章繼承法之性質
第八章繼承法之地位
第九章繼承法之適用
本論
第一章遺產繼承人
第二章代位繼承
第三章遺囑
附錄民法繼承編施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