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行政区划通史·辽金卷(修订本)》主要利用宋、辽、金、元四朝史书,辅以文集、方志及金石等考古材料,系统阐述了辽、金两代的地方行政建置,并对其疆域及行政制度作了全面的梳理。
《中国行政区划通史·辽金卷(修订本)》四编,前两编为辽代行政区划研究,后两编为金代政区研究。
一编探讨了辽代疆域及政区制度。其中着重对辽代的道一路体制与州制作了全面的分析,指出,辽代的高层区划是五京道与军事路、财政路并行的体制,五京道虽非辽代自始至终*重要的高层政区,但却是实际存在的,并且是后两者的前身。此外,对州的种类划分作了全新的梳理,重点论述了方州形成的过程,并合路、州两级的研究,得出辽代政区是以四级制为主干的多种统辖模式并存的结论。第二编以道及军事路为纲,对辽代州、县建置沿革作了详尽的考述,并列出三个时间断面的政区设置情况,从而使辽代的政区在通代变迁的具体考证之外,更由几个时间上的剖面,配合地图,得到更直观的呈现。
第三编对金代疆域频繁变迁的状况与背景作了细致的分析,并推导出金代行政区划乃路、镇、州、县四级体制,同时对军事路的建置作了全面的探究。第四编以军事路为纲,对金代统县、县级政区作了具体考述,亦给出三个时间断面,使金代各个层级的政区得以展现其全貌。
《中国行政区划通史·辽金卷(修订本)》通过对辽、金两代行政区划沿革与相关政治制度的全面考述,力求给出两代政区制度的完整面貌及建置沿革的政治背景。因体例及研究便利的需要,《中国行政区划通史·辽金卷(修订本)》将辽、金两代分述,但笔者始终关注两个相承接的朝代之间制度、具体政区的延续性,力求体现二者之间的关联性。
余蔚,1974年生,浙江宁波人。2004年毕业于复旦大学中国历史地理研究所,获历史学博士学位。现任复旦大学历史学系教授。主要从事历史政治地理及宋、辽、金政治史的研究。
著有《中国古代地方行政监察体系运作机制研究》。在《历史研究》、《中国社会科学》、《文史》、《中华文史论丛》、《历史地理》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二十余篇。
《中国行政区划通史·辽金卷(修订本)》:
五、与方州相关的统辖关系
政区的统辖关系,是行政区划制度重要的层面之一。和道(路)、府、州、县等政区、准政区类型各自的管理方式一样,这些单位相互之间的统属关系,同样能反映辽代政区的实质,即自基层至中央的权力分配关系。从政区的名称和内部管理方式来看,辽的行政制度,似无非常独特的表现。辽在行政区划制度上的创设,主要表现在政区的统辖关系上。
统县政区与县之间的关系,较为简单。辽之府与方州,为正式的统县政区。不过在这方面,辽制虽与中原制度大略相同,却仍有其细微的区别:辽代的州,可以没有属县,甚至连倚郭县也不予设置。若详察州制的发展历程,可知在契丹政权前期,州不辖县,虽不能算是通制,却是一种常态。也就是说,虽非全部,却有相当部分的州,初置之时并无属县。如太祖时建置的皇都、仪坤州、惠州、宜州、东平郡,初置时皆无辖县。皇都建于神册三年(918),但迟至天赞(922—926)中,才有了第一个属县,即倚郭I临潢县。神册四年所置的东平郡,直至天显四年,才由渤海移民组建了多个属县。而仪坤州、惠州,迟至圣宗时方建置倚郭县。辽代之州,倚郭县可有可无的情形,迄辽末犹然。虽然在太宗以后,不断有补置属县之事,但州无属县的现象,在整个辽代都很正常。甚至在圣宗朝已有中京大定府建置以后,数年之内仍未为大定府置倚郭县。直至辽末,无属县的州仍然非常普遍——当然,这一类的州往往较为次要,在等第上,皆为观察州以下。
军与城有一部分可算作统县政区,主要的依据是《辽志》一般将它们与州并列,有时还载明它们的地位,比如怀化军为“下刺史”,即与刺史州地位相同。但实际上,辽代的军、城无论是与州相同或是与县相近,皆不辖县,这是它们与府、州的不同处,也是辽制与宋制的区别之一(宋之统县政区亦有军一类,下辖有县)。
但辽代政区制度最为特别之处,在于州与其上级单位的关系。辽代以什么单位来管辖府、州?是道,还是直属中央?抑或在道与府、州之间,另有一个层级?关于道、财政路、军事路三类准高层政区的存在,以及它们对州的实际统属关系,上文已经详辨,此不赘。此处需要强调的是,辽代府尹(知府)和节度使辖区,也是实在的一级政区①。
笔者为何没有简单地提出“府和节度州”,而是用“府尹(知府)和节度使辖区”这一复杂的称法呢?傅林祥先生已指出,在辽代,是“节度使”统辖属州,而非“节度州”统辖属州,“一般认为的辽代‘节度州’辖区,应该改名为‘节度使’辖区或‘节镇’”。其意为:节度州只是节度使治所所在,它的长官节度使虽然在节度州之外还可能管辖几个属州,但节度州之境域并不能涵括节度使所统的其他州(支郡),这与州之境能够涵括县不同。所以节度州自然不成为节度使其他属州的上级政区。府尹统州,也与节度使一样。本来,在《辽史》中,多用“道”来指称节度使辖区,但“道”之称呼,又易与更上一级的五京“道”相混淆。笔者以为,“府尹(知府)和节度使辖区”虽嫌累赘,但从准确性来说却是无可替代。若牺牲一些精确性而换取一个简单的通名来指称它们,那么,用以表示唐代节度使辖区的“镇”,勉强可称允当。
关于“镇”与属州的关系,傅林祥视之为不全面的“统属、上下级关系。‘节度使辖区’应该是虚级区域,与此相关的行政层级为‘节度使辖区一州一县’虚三级制”。不过,笔者倾向于视“镇”为一种实际存在的层级。可用以说明统辖关系存在的证据虽然很少,但却并非完全没有。
府尹或节度使辖区被视作一个整体,可从《辽史》所载多处“诸道京镇”之说觑见。如《圣宗纪》载,统和四年辽军迎战曹彬所率宋北伐之师,获大捷,即“遣使分谕诸路京、镇”,传讯至京、镇(本卷所指的“镇”,包括此二者)而止,因知讯息将例由“镇”而逐级传下。这一惯例或可反映一镇之内,存在着明确的信息传递链,此应是统属关系的反映之一。
按辽人姜承义《墓志》,统和十二年承义卒时,诸子之任职如下:长子守规,为“武定军节度义军指挥使”,次子守荣,为“武定军节度别驾”,三子守琼,“摄归化州口口(刺史)衙推”,六子守正,“摄武定军节度巡官”。归化州在名义上为奉圣州(武定军)之属州,但又不应只停留在名义上,武定军节度使对归化州似应有实质上的统辖关系,由姜氏诸子的情况来看,奉圣州与归化州,在人事上,应为一体,此为统辖关系的一个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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