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教材遵循学生职业能力培养的基本规律,以创业过程为导向,设置模块化教学内容,充分突出职业教育的特点,将教学内容设计为创业企业法律模式的选择及设立模块、公司治理结构及公司股权转让模块、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模块、企业对外的市场行为模块、企业对内的劳动关系模块、企业的解散与清算共六大模块(企业涉税、企业涉讼正在考虑是否加入),以教学为需要组织教材编排,设置有案例导入、讨论思考、知识链接、情景模拟、实训任务和补充知识等环节,校企合作共同开发教材,全面训练学生的创业法律技能。
本教材遵循学生职业能力培养的基本规律,以创业过程为导向,设置模块化教学内容,充分突出职业教育的特点,将教学内容设计为创业企业法律模式的选择及设立模块、公司治理结构及公司股权转让模块、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模块、企业对外的市场行为模块、企业对内的劳动关系模块、企业的解散与清算共六大模块(企业涉税、企业涉讼正在考虑是否加入),以教学为需要组织教材编排,设置有案例导入、讨论思考、知识链接、情景模拟、实训任务和补充知识等环节,校企合作共同开发教材,全面训练学生的创业法律技能。
目前,国际社会以资本、劳动力、资源为支撑的传统经济发展模式,正在向以知识、人才、信息为依托的创新发展模式转变。国家之间的竞争主要体现为科技和人才的竞争,尤其是创新能力的竞争,这是发展创业型经济的全球化背景。于是,小型企业、创业及创业教育也因此进入了我们的视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1999年发表的《21世纪的高等教育:展望与行动世界宣言》中提出:“必须将创业技能和创业精神作为高等教育的基本目标。”开展创业教育,既是教育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所采取的重要举措,也是社会经济发展对大学提出的新的期待。目前的创业教育由于起步晚,理论体系建立、教育模式设计、教育成果推广以及文化环境营造等方面都缺乏全面深入的研究。我国创业活动的质量不高,创业者面临规模小、信用低、资金少、经验不足等困境,这些都需要国家从法律上给予扶持,构建法治创业生态体系。创业活动离不开法治环境的保障,创业者不仅要具备经济、管理等知识,更需要具备依法创业的素质、能力。创业法律风险管理教育所蕴含的尊重社会交易规则理念,有利于创业者正确处理好合作与竞争、集体和个人之间的关系,降低交易成本、确保创业的可持续性,因此,法律素质的培养是创业教育的应有之义。
孙蕾,女,1979年7月生于大兴安岭市,2002年7月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现为西北政法大学),学位法律硕士(复旦大学JM在读)预备党员,讲师。曾参加昆山法律援助中心的法律咨询工作;任苏州中山培训中心法律教师;2005年6月,获教师称号。2006年6月,获班主任称号。
“风险”本身就是指一种发生不利后果的可能性,法律风险也是如此。只要人们的作为与不作为与法律规范的规定或法律行为中的约定存在差异,就存在因此而受到法律制裁的可能性,而无论这种可能性是出于对法律规范的生疏、误读还是故意行为。例如,企业在正常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如果不按国家税法的相关规定依法纳税,就存在因偷税漏税而受到法律制裁的可能性,甚至其主要责任人要因此而承担刑事责任。又如,提供产品的一方由于产品质量、交付期限与合同规定不符,就有可能因违反合同约定而被接受产品的一方追究违约责任,甚至有可能因此而承担接受产品一方的可得利益损失,如此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