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按照旅客航空出行的流程编排体例,涵盖订票及其相关法律制度、民用机场与出入境法律制度、安检与登机法律制度、民用航空人员、航班延误、空中航行法律制度、到达和入关、飞行事故、赔偿及法律责任、航空犯罪与航空安保法律制度等内容。
前言
升空飞行是人类#古老、 #美好的愿望之一。 千百年来, 流传着许许多多有关飞行的美妙神话和动人传说。 20世纪初, 美国人莱特兄弟把敦煌壁画里的飞天梦变成了现实, 随着 “飞行者一号” 一飞冲天, 人类开始进入航空时代。 在两次世界大战中, 飞机制造和飞行得 到了迅速发展, 而民用航空业也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开始进入蓬勃迅猛的大发展时代。 经济 活动需要法律的规范, 航空法随着人类航空活动的出现而出现, 并随着航空技术的进步和广 泛应用而不断发展。
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 飞机因其具有远程高速的特点及优越的运载能力, 被用在了战 争中, 成为非常有效的作战及运输工具, 并在期间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这反过来刺激了对飞 机的需求和飞机制造业的发展。 以英国为例, 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之初的1914年, 英国只 有12架军用飞机, 但是到了战争结束的1918年, 英国已经拥有了22000架飞机。
随着民用航空运输业的空#前发展, 各国在国际民用航空法律制度的认识上也逐渐统一 起来。
1919年, 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战胜国在巴黎召开会议, 通过了国际上第#一部民用航空法 典—— ?巴黎公约?。 该公约是国际民用航空法的第#一个多边国际公约, 确立了领空主权原 则, 为制定国际空中航行的法律制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它被誉为 “航空法的出生证”。 如 果我们把民用航空法做个拟人化的比喻, 那就是: 她经历了百年怀胎, 这一年一朝分娩, ?巴黎公约? 的问世标志着民用航空的法律航道正式形成, 开启了民航法发展的新纪元。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 出现了国际航空立法的第#一次高潮, 这个时期形成的国际文件, 为 后来的国际航空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爆发为航空业的发展提供了一个广阔的空间, 战争促进了航空业的极 大发展。 二战期间, 大量的飞机投入战争中使用, 战后退役的飞机转为民用, 这些都把航空 器制造业和航空运输业推向了一个新的高峰。 航空业发展前景逐渐明朗, 国际航空立法也逐 步走向成熟和完善。 从以上信息可以看出, 航空业和航空法的发展, 两者是正相关的关系, 航空业的发展呼唤航空法的出现和健全, 航空法的形成为民航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 保障。
由于航空活动本身的国际性, 各国都意识到只有互惠互利, 才能合作共赢。 此后, 大量 的民用航空双边协定和多边条约涌现, 达成的共识越来越多, 国际民用航空组织顺利组建, 国际民航领域法律制度体系的三大序列逐渐形成, 这三大序列分别是: 一是芝加哥公约体制, 是指以1944年 ?芝加哥公约? 为主体的国际民用航空基本体制; 二是华沙公约体制, 是指以1929年 ?华沙公约? 为主体的国际民用航空损害赔偿体制; 三是国际民用航空安全 四公约, 是指以1963年 ?东京公约?、 1970年 ?海牙公约?、 1971年 ?蒙特利尔公约? (全 称为 ?制止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非法行为的公约? ) 和1991年 ?蒙特利尔公约? (全称为 ?关于注标塑性炸#药以便探测的公约? ) 为主体的国际民用航空安全体制。
我国1958年加入 ?华沙公约?, 1974年加入 ?芝加哥公约?, 并先后与许多国家订立了 双边民航协定。 1978年和1980年, 我国先后加入了上述三个有关国际民航安全公约, 并在 国内刑法中对有关危害民航安全的行为做出了规定。
国际民航业的迅猛发展和立法的不断完善也迅速波及我国, 近百年来, 我国民航事业从 无到有, 低开高走, 根据中国民航局发布的#新统计数据, 截至2018年底, 我国民航全行 业运输飞机在册架数3639架, 其中客运飞机占比95.6%, 共计3479架, 包括409架宽体飞 机、 2883架窄体飞机及187架支线飞机; 货运飞机占比4.4%, 共计160架。 截至2018年 底, 定期航班国内通航城市230个 (不含香港、 澳门、 台湾), 中国共有运输机场235个, 全行业运输机场共有跑道255条。 共有定期航班航线4945条, 国内航线4096条, 其中港澳 台航线100条; 国际航线849条。 数据显示: 全行业共完成运输总周转量1206.4亿吨公里、 旅客运输量6.1 亿人次、 货邮运输量738.5 万吨, 同比分别增长11.4%、 10.9%、 4.6%。 民航旅客周转量在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的比重达31%, 同比提高1.9个百分点。 首都机场旅 客吞吐量突破1亿人次; 成都、 重庆、 哈尔滨、 贵阳、 三亚等机场旅客吞吐量均实现历史性 突破; 旅客吞吐量千万#级别机场达到37个。
根据 ?新时代民航强国建设行动纲要?, 到21世纪中叶, 我国人均航空出行次数每年 将超过1次, 民航旅客周转量在综合交通中的比重将大幅上升; 运输机场数量达450座左 右, 地面100千米覆盖所有县级行政单元。 未来, 连通世界的空中之路将越来越宽阔, 民航 在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将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在民航立法方面, 1995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颁布, 从1996年3月1日起 实施, 这是新中国第#一部全面规范民用航空活动的法律, 该法颁布至今经历五次修正, 对民 用航空器、 航空人员、 机场、 空中飞行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成为我国民航法律体系的 核心法典。 目前, 我国的民用航空法律体系已经初具规模, 形成了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用航空法? 为核心的1部法律、 27部行政法规和行政法规性文件以及100多部现行有效规 章组成的多层次、 多维度的民航法律法规体系框架。
一路走来, 民用航空法为维护国家的领空主权和民用航空权利, 保障民用航空活动安全 和有秩序地进行, 保护民用航空活动当事人各方的合法权益, 促进民用航空事业的发展起到 了定海神针的作用。
如今, 坐飞机出行从 “高端消费” 走向 “大众消费”, 航空运输与人们的生产生活已经 密不可分, 随着民用航空业的快速发展, 出现的问题也会越来越多。 从制定行业标准到国内 航空运输业与国际接轨; 从行业的调整到提高航空运输业服务水ping和质量; 从完善航空运输 管理制度到航空运输合同; 从搜寻救援到航空事故的调查处理; 从航空器对地面第三人的损 害赔偿到航空保险; 从机场安检到飞行安全; 从航空刑法到反恐防恐等等。 这些问题都需要 民用航空法律法规的规制和保障。 因此, 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大环境里, 我们每个人都会是航 空运输的消费者, 这就需要了解和懂得民用航空法律法规, 遵守民航秩序, 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教材正是适应民航领域普及和发展民用航空法律知识的需要, 在学习和借鉴了国内外 一系列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编写的一本专业教材。 它不仅是民航服务与管理专业学生的专业用 书, 也是广大消费者了解航空出行法律知识的参考书籍。
全书包括前言和十一章内容, 由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文法学院民航法教学团队编写而 成, 编写人员分工如下: 全书章节设计 (杜勤) 全书统稿、 修订 (王娟娟、 杜勤) 前言 (王娟娟) 第#一章 导论 (王娟娟) 第二章 订票及其相关法律制度 (李国庆) 第三章 民用机场与出入境法律制度 (杜勤) 第四章 安检与登机法律制度 (翟帅) 第五章 民用航空人员 (刘春凌) 第六章 航班延误 (李国庆) 第七章 空中航行法律制度 (王晶宇) 第八章 到达与入关 (李继扬) 第九章 飞行事故 (李继扬) 第十章 赔偿及法律责任 (张峣) 第十一章 航空犯罪与航空安保法律制度 (腾延娟)
全书的体例安排属于全新模式, 按照乘客航空出行的流程编写, 这种尝试导致本教材会 存在许多不成熟的地方, 希望通过一段时间的使用后可以发现问题、 重新完善。 同时, 教材 中难免会存在缺点和错误, 欢迎各位读者不吝赐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