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以文献和比较分析、访谈和问卷调查以及实践案例分析等理论结合实践的多种论证分析方法,有针对性地提出完善我国高校学生受教育权行政救济机制的法律途径。通过上述一系列制度性完善并建构我国高校学生受教育权的行政救济机制,实现法律层面上高校学生受教育行政救济权的保障。当然,从立法到司法各个环节均需付诸努力,才能实现以法治思维范式促进我国高校学生受教育权的保护机制的完善,使高校学生受教育权行政救济机制在立法、行政和司法领域均能在合法、*、公平、公正的法治轨道上进行,为全方位地动态地实现高等教育法治化发挥积极的作用。
曹慧丽
江西南昌人、博士、教授;南昌大学与华东交通大学法律硕士生导师;全国*系统优秀教师和*部部级津贴享受者、中国警察法学研究会理事;江西省人民政府法制监督员、江西省法学会行政法研究会副会长、江西省高等学校省级中青年骨干教师、江西省妇联女法律工作者协会理事、南昌市东湖区ren民法院人民陪审员;江西警察学院学科带头人。2004年破格副教授,2008年破格教授。省级精品课程《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负责人、主持与参与国家、省部级以上课题20项,公开发表省级以上刊物论文40篇,包括全国中文核心期刊(CSSCI)18篇,获得国家*和省级奖励9项。主要研究方向:警察法学、教育法学、行政法学。
导论
一、高校学生受教育权行政救济机制研究的缘由与意义
二、研究文献综述
三、研究方法和研究思路
四、研究难点和创新点
*章高校学生受教育权行政救济机制的核心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一、核心概念界定
二、权利制约权力理论
三、利益平衡理论
第二章高校学生受教育权行政救济机制的现状
一、高校学生受教育权行政救济机制的立法制度
二、高校学生受教育权行政救济机制的行政实施机制
三、高校学生受教育权行政救济机制的司法保护范围
第三章当前高校学生受教育权行政救济机制的实然
一、高校学生受教育权行政救济机制立法体系不全
二、高校学生受教育权行政救济机制行政实施不力
三、高校学生受教育权行政救济机制司法救济不足
第四章国外高校学生受教育权救济机制
一、英国高校权益救济机制以教育行政裁判制度为主
二、美国高校教育权益多元化救济解决机制
三、法国高校教育权益救济以行政法保护和司法保护并重
四、德国高校教育权益救济以特别权力关系理论及其演变为依据
五、日本高校权益救济机制有赖于教育法律责任制与教育行政执法监督制
第五章高校学生受教育权行政救济机制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治教原则
二、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
三、信赖保护原则
四、比例适当原则
五、正当法律程序原则
六、公开透明原则
七、公平公正原则
第六章健全高校学生受教育权行政救济法律体系
一、完善《高等教育法》,保证行政救济权的合法性
二、制定《高校学生行政复议办法》,细化行政复议救济权的内容
三、推动*高ren民法院发布司法解释,明晰行政诉讼救济权的法律依据
四、增加受教育权纳入国家赔偿责任范围,健全责任机制
第七章完善高校学生受教育权行政救济实施机制
一、融合行政申诉与行政复议提高救济效力
二、改进行政复议制度实现救济职业化
三、完善行政信访制度促进救济专业化
第八章建构高校学生受教育权专业司法救济机构
一、回顾教育法庭的探索与实践
二、展望教育法庭的设置
三、设计教育法庭的运行法则
第九章结论和展望
一、依法治教思维是引领受教育权行政救济权发展的核心理念
二、公平正义思维是促进受教育权行政救济权实现的价值追求
三、权利义务思维是构成受教育权行政救济机制的基本要素
四、权力制衡思维是保证受教育权行政救济权获得的坚强后盾
附录1高校学生行政复议办法(建议稿)
附录2访谈提纲
参考文献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