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阐述了刑事诉讼的本质和特征、价值取向、程序正义及其标准、刑事诉讼法的功用(与刑法及与人权的关系),特别揭橥程序法定主义和实质真实发现主义两大基本主张,逐一评述了诉讼主体、诉讼客体、诉讼行为、刑事诉讼法重申的宪法原则和刑事诉讼法确立的诉讼原则,分析了民众参与司法,介绍了回避、辩护和代理、证据法、强制措施、刑事赔偿等制度,依次阐明立案、审查起诉、审判、执行程序,对诉讼阶段、审判重心、起诉裁量等原理也一一进行了论述。本书分为绪论、本论(上编、下编)、结论;在本论的上编、下编各有若干章,并独立排序。本书并不自囿于为现行法律条文提供一个注释文本,而是阐发刑事诉讼规律与原理,并为解决司法实践中的实际问题提供依据。
本书在吸收同类教材优点和通说的基础上,力图在内容与形式上有所创新,如分析了主义与原则的区别,将诉讼原则重新胪列,将诉讼诸主义也逐一介绍,将依靠群众作为工作方法与法律原则作出区分,将刑事赔偿制度移至通则部分进行阐述而将附带民事诉讼移至各论部分进行介绍,都体现了本书的特色和作者的匠心。
本书适合大学本科生、研究生做教材,同时也适合司法实践部门的工作人员做参考读物。
偶读霍尔巴赫的著作,被他的一句话震住了:“哪里没有自由,哪里就没有祖国。”
这位18世纪的法国人进一步解释说:“在自由被无限权力恣意消灭了的国家里,大多数人既无休息,又无安全,更无幸福。只有在自由占统治地位的地方,社会才能强盛,也只有在那里,人们才有祖国。” [法]霍尔巴赫:《自然政治论》,陈太先等译,266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94。确实,在没有自由的奴役的社会,人们会选择逃离家园。曹刿论战,曾讲到过这个道理。今天看到霍尔巴赫用最直白的语言讲出来,感觉惊诧不已。
自由是太重要了。裴多斐说过,若为自由故,连生命、爱情都可以弃置不顾。自由不仅与你、我、他——每一个人利害攸关,而且也是政府得以屹立不倒的不二法门。“如果人民的自由、财产和安全得不到保障,国家就不可能长期保持真正的强盛。” [法]霍尔巴赫:《自然政治论》,陈太先等译,268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94。俄国诗人普希金也曾说过,只有人民的自由,才能成为统治者的干城。我们怎能对自由漠不关心?对自由百般呵护的人,是不能对保障自由的法律无动于衷的。
保障自由的法律,首推宪法,其次非刑事诉讼法莫属。早在七八十年以前,就有中国学者慨乎其言:刑事法律制度和司法状况也最能凸显一个国家的文明程度。一个国家有无完备的刑事诉讼法典颇为重要,而刑事诉讼法典是否完备,体现的是该国民权与官权的消长关系。人民的自由权利,系乎这样一部法律:它通过程序的设置限制政府权力,保障个人自由权利不被恣意限制、剥夺,个人的尊严不受践踏。
在自由保障的历史中,法律并不是总在扮演正面的角色,有的甚至是恣意剥夺自由的专制政府的工具。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在人民争取自由的历史中,常常有刑事诉讼制度的变革。刑事诉讼制度进步的历史,便是人民自由史的重要篇章。
刑事诉讼法决不像它表面那样枯燥乏味,它是不同价值汇合而成的人民自由的保证书,它的魅力不仅在于各种不同价值取向背后有着人们对国家功能、政府权力、个人自由、秩序与效率的不同认识,也不仅在于各种不同价值的互竞,更在于它对于一小部分人提供的程序保障,与整个社会密切相关。
序言序言一位苏联学者在他那个庞大国家易帜前夕曾经检讨那里的刑事司法制度,他这样说:刑事法律的历史命运是独特的。就其实质而言,它应同罪犯发生关系,也就是说,它同大多数公民没有关系,只同少数犯罪分子有关系。但正是在这里,正是在对待这些人的态度中,可以十分明显地反映出对整个社会来说是非常实质性的东西。这里可以反映出社会的文明程度,对法律和人的合法利益的尊重,对人格的尊重。因为,如果在这里“生活”的话,那么完全可以相信,所有地方都是正常的。反之也一样。 [俄]亚历山大·雅科夫列夫:《公正审判与我们——30年代的教训》,见陈启能主编:《苏联大清洗内幕》,492页,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88。在当今世界,一部具有良好品质的刑事诉讼法乃是较好地处理了民权与官权关系的法典,人们注重的是抑制官权以保障民权,从而在官权与民权之间达成一种平衡,使个人自由权利得到充分保障,这显然也是我国刑事司法制度所应尽力达到的目标,这一目标展示的,是我们国家的道德品质。
谁说这一切,与你我无关?
序言Ⅰ题解Ⅲ凡例Ⅴ主要缩略语表Ⅶ
绪论1第一章诉讼和刑事诉讼2
第一节诉讼2
第二节刑事诉讼5
第三节刑事诉讼的本质7
第四节刑事诉讼的特征11第二章现代刑事诉讼的神髓14
第一节价值14
第二节平衡论与失衡论17
第三节刑事诉讼基本矛盾20
第四节程序正义及其标准22第三章刑事诉讼法总说33
第一节界说33
第二节刑事诉讼法的地位37
第三节刑事诉讼法的功用:与刑法及与人权的关系42
第四节刑事诉讼法的目的48
第五节刑事诉讼法的任务60
第六节刑事诉讼法的效力66
第七节刑事诉讼法的解释68第四章刑事诉讼法的沿革71
第一节世界范围内刑事诉讼法的沿革71
第二节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沿革83第五章本书特别揭橥之两大主义99
第一节主义99
第二节程序法定主义100
第三节实质真实发现主义111目录目录本论115上编通则115第一章刑事诉讼主体116
第一节诉讼主体和诉讼职能116
第二节诉讼主体间关系之诸主义121
第三节审判方124
第四节控诉方(攻击方)137
第五节辩护方(防御方)155
第六节其他参与诉讼活动的人162第二章刑事诉讼法重申的宪法原则166
第一节宪法与刑事诉讼法的关系166
第二节法律的平等适用170
第三节审判公开171
第四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175
第五节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177
附论司法独立186
第六节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196
第七节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197第三章刑事诉讼法确立的诉讼原则199
第一节总说199
第二节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专属201
第三节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203
第四节检察院实行法律监督205
第五节定罪权专属207
附论无罪推定208
第六节保障诉讼权利212第四章民众参与司法214
第一节司法民主214
第二节依靠群众的基本工作方法216
第三节陪审制度和参审制度217
第四节公民扭送230第五章诉讼客体232
第一节刑罚权232
第二节案件与诉234
第三节诉因及其变更235
第四节案件的单一性238
第五节案件的同一性242第六章诉讼行为246
第一节总说246
第二节诉讼行为的效力249
第三节诉讼行为的一般程式252
第四节诉讼行为的时间256第七章管辖260
第一节总说260
第二节立案管辖262
第三节审判管辖266
第四节司法协助271第八章回避274
第一节总说274
第二节回避的人员范围、理由和种类276
第三节回避的程序279第九章辩护与代理282
第一节辩护和辩护权282
第二节辩护制度及其历史沿革285
第三节辩护种类289
第四节辩护关系295
第五节代理303第十章证据法:证据307
第一节总说307
第二节证据308
第三节证据裁判主义310
第四节神灵崇拜和神断法313
第五节证据能力316
第六节证据的证明力及其判断319
第七节证据的客观性325
第八节证据种类326
第九节证据分类388
第十节各类证据审查判断的一般规律394
第十一节口供主义与取供方法400第十一章证据法:证明414
第一节总说415
第二节诉讼证明的认识论基础416
第三节证明责任423
第四节证明对象和免证事实429
第五节证明标准434
第六节侦查职责和审理职责448
第七节对全案证据的审查判断449
第八节疑罪及其处理451第十二章强制措施455
第一节总说455
第二节拘传458
第三节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460
第四节拘留465
第五节逮捕469第十三章不启动、中止和终止诉讼476
第一节依照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476
第二节刑事诉讼的中止477
第三节刑事诉讼的终止479第十四章刑事赔偿481
第一节总说481
第二节刑事赔偿的条件和范围483
第三节刑事赔偿的程序485下编各论489第一章刑事诉讼阶段490
第一节总说490
第二节划分诉讼阶段的依据491
第三节刑事诉讼的重心493第二章立案496
第一节总说496
第二节立案条件498
第三节立案的材料来源499
第四节立案程序501
第五节立案监督504
第六节自诉案件的受理505第三章侦查507
第一节总说507
第二节侦查行为510
第三节律师对犯罪嫌疑人的法律帮助530
第四节侦查终结533
第五节检察院直接侦查案件的特别规定538
第六节补充侦查539
第七节侦查监督541第四章起诉545
第一节总说545
第二节起诉制度的演进546
第三节启动刑事诉讼程序之诸主义550
第四节诉讼条件553
第五节公诉案件的审查558
第六节公诉的提起565
第七节公诉案件的不起诉568
附论辩诉交易589
第八节自诉的提起592
第九节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594
第十节起诉的效力596第五章第一审程序598
第一节总说598
第二节审判范围599
第三节关于审理之诸主义601
第四节诉讼模式605
第五节我国刑事法庭审判的特点615
第六节公诉案件第一审程序619
第七节“被告人认罪”案件的程序简化637
附论缺席审判639
第八节自诉案件第一审程序644
第九节简易程序647
第十节附带民事诉讼程序650
第十一节判决、裁定和决定653
第十二节法院自主适用法律659
附论判例指导制度与电脑量刑664第六章第二审程序669
第一节总说669
第二节第二审程序的特有原则672
第三节第二审程序的提起676
第四节第二审程序的审判680
第五节对扣押、冻结财物的处理685第七章死刑复核程序686
第一节总说686
第二节死刑核准权及其归属689
第三节死刑复核的程序695第八章审判监督程序700
第一节总说700
第二节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材料来源703
第三节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706
第四节重新审判708
附论“双重危险”之禁止711第九章执行717
第一节总说717
第二节各种判决、裁定的执行720
第三节执行变更728
第四节执行监督736结论739跋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