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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则良文集
丁则良是上世纪50年代早逝的一位才华横溢的学者。他1933年考入清华大学历史系,读书期间曾担任杨武之教授之子杨振宁的古文老师。大学毕业后先后执教于西南联大、云南大学、清华大学和东北人民大学(今吉林大学)。本书收录丁则良短暂一生中所发表的主要文字,分为学术论文和散文两部分。前者涉及中国古代史(主要是宋史)、中国近代史和亚洲史,可见其治学范围之广。后者主要发表于抗战期间在昆明印行的《生活导报》等刊物上,可见其对国家、民族前途与命运的关切。附录为丁则良亲属和生前友好的回忆文章,可见其性格、品德与生活点滴。
书桌上摆着待刊的《丁则良文集》。抚摸着老友的书稿,我百感交集,心情凄怆。人一生交得一位益友,就可使自己在为人处世、读书研究各方面获得极大的益处。丁则良先生,就是我的重要益友之一。从1957年到2007年,他已经辞世半个世纪了。但他的音容笑貌,还鲜明地浮现在我的眼前。我文笔拙劣,描绘不出他那绝世的才华,他那豪迈、飘逸的风采,他那对祖国的深情,对学术的虔诚的热情……
则良家学渊源,天资聪颖,勤奋好学,精于治史。入清华大学,受教于陈寅恪先生、雷海宗先生,继承了中西交融、古今贯通的学术传统。入伦敦大学,对西洋政治学、苏联史有很深的造诣。他博古通今,学贯中西,加之优良的史学、外语训练,天纵英才,是史学界难得的栋梁之才,如果假以时日,必将有辉煌的成就。可惜英年早逝,含恨而殁。天不佑善人,夫复何言! 历经半个世纪的风雨,通过刘桂生、尚小明师生和则良五弟则勤以及则良子女克宁、克谊、克诠、克详的共同努力,老友的文集终于能够出版了。则良在宋史、中国近代史、苏联史、印度史、政治学、史学理论等领域,都有独到的见解。他具有敏锐的洞察力,文笔优美,议论精辟,尤精于宋史。此文集所收论文,虽然受时代影响,未能充分展示则良的才、学、识,但均体现了他取材广泛、立论精深、扎实严谨、精通中西的治史特点。读其文,字里行间洋溢着卓越才华和真挚感情,令人感动。思念老友,感怀我们共同走过的岁月,我涕泣不能自已。 十年前,我曾写过《怀念则良》的小文,今录于后,以寄托我对则良的哀思。 丁则良文集 序 怀念则良 1978年,我调来北大,住在未名湖北畔的健斋。教课余暇,我时常在湖中岛上散步。有一次一个月明星稀的深夜,工作四五个小时,感到疲倦。我从三楼走下来,到湖中岛上散步。走到石船上,我忽然想起则良,也是一个深夜,在三十年前,他从这个石船上投水,结束了他宝贵的生命。我站在石船向着水塔的船边上,三十年前的一个深夜,则良也是站在这里吧。望着湖光塔影,往事突然涌现在我的脑海里。我悲伤,愤怒。 三十年前一个夏日的清晨,庆华(陈庆华)打来电话,要我立刻到北大来,则良故去了,上午送他到香山万安公墓。站在电话机旁,我惊呆了,我问庆华,这是怎么一回事?他回答说,你就来吧,来了,一切都明白了。庆华的声音急促凄怆。我去请假的路上,走着想着,在那样凶猛残酷漫天斗争大火里,一个人的生命火花被吞没,不是难以理解的事。请假被拒绝了,同时遭到申斥。斗争已开展一个多月,我虽然还不是斗争对象,但由于在斗争会上默不发言,已受到几次警告。不能请假,这是铁的纪律。 则良在清华比我高一级,他是历史系有才华学习成绩卓著的学生。我们相识是在一二·九学生运动中南下宣传队里。在高碑店,则良站在一个土坡上,向周围几十个人宣讲抗日救国。当时,日本侵略军的军车在天安门前轧死我们的同胞,全副武装的日本侵略军在北平大街上横行。我们的国土遭到蹂躏,人民受到侮辱。是可忍,孰不可忍!周围的人们愤怒高呼,打倒日本鬼子。那天夜里,我们睡在高碑店小学的教室里。突然,一大批军警包围了教室,撞开屋门,高声吼叫要我们立刻走出来,押解回北平。则良第一个站出来和军警讲理,我们宣传抗日救国无罪。经过搏斗,我们寡不敌众,只能被押解回清华。 此后,清华学生将被大逮捕的消息不时传来。一天夜里,大批军警闯进清华校园,包围学生宿舍,高声喊叫,要同学们到体育馆集中点名。进门站着一个手持名单的军警头头,他背后却站着一个清华学生,指指点点。所有的学生都点名走过,军警要捕的却一个也没有。感谢张申府先生,由于他的帮助,我们有所准备。那天夜里,则良睡在刘崇先生(清华历史系主任)家里,崇先生器重则良,保护则良。大批军警毫无所得,狼狈退出校园。他们气急败坏,又派来一团兵包围清华。我到崇先生家里看则良,想嘱咐他不要离开刘先生家。先生说则良已回城。则良住在东四钱粮胡同,很少有人知道,他可以安全了。过了几天,我去钱粮胡同看则良,家里说则良从未回家,经我再三恳求,说我是则良的可靠朋友,我们关心则良的安全,家里才告诉我,已把则良送到洛阳丁伯父处,恐则良住在家里也不安全。这很好,则良安全,我们放心了。 抗日战争爆发,清华南迁长沙,与北大、南开合并成立临时大学,我又与则良相聚。不久,临大决定迁往云南,除少数病弱者,男生均徒步从长沙走去昆明,则良随从队伍走到昆明。到云南后,临大改称西南联大。 在昆明这段时间,文林街先生坡流金(程应谬)、宗瀛(李宗瀛)的住所较宽敞,课余和节假日常聚会有六人:徐高阮、王勉、丁则良、王永兴和两位先生,翁才子(翁同文)也时常参加,谈抗战,谈读书,指点江山,品评人物。则良又和王佐良先生合办二良学会,出墙报,抨击国民党政府的腐败无能,抗战不力。虽然贫穷,大家的精神还是振奋的。这段时间,则良在不稳定的爱情中,他选择对象很严,他的恋爱是先生坡聚会中话题之一。我们都希望他选得佳偶,果然,则良幸福了。 抗战胜利后不久,则良到伦敦大学读书,据说,他的导师是一位著名学者,很器重则良。全国解放的消息传到伦敦,则良极度兴奋,他向导师提出辍学回国,为祖国效力。导师劝他再读一年,就可拿到学位,则良不能等,放弃学位,回到北京。在院系调整中则良分配到东北人民大学(现在的吉林大学)以后,我也与则良长谈一次,他很振奋,要把全部的学力贡献给新建立的东北人大历史系,办成像清华大学历史系那样高水平的系(当时,清华历史系已不存在),为国家培养人才。谁知,壮志未酬,他已远行不归。 往事联翩,使我悲伤。忽然,湖面塔影上飞过一只像大雁一样的鸟,我听到翅膀触动湖面的水声,又像一个黑影向我走来。是则良回来了吧,他回来,该多好。 我回到健斋三楼,又坐在书桌旁。这是一个无眠之夜。 前些日子,则良的女儿克宁来北京为她的父母扫墓,要我写一篇回忆则良的文章,这是她和妹妹弟弟四个人的愿望。我不能不满足孩子们的愿望。但我写些什么呢?他们的父亲是一位爱国主义者,正直,才高,有远大前途的学者,才走出为祖国建功立业的第一步,竟被夺去年轻的生命。我还能说什么呢?怀念则良,长歌当哭,我不能哭,写此小文,能使四个孩子得一点慰藉吗? (1997年4月) 王永兴 2007年11月序 于北京大学燕北园
释兵权考
王安石日录考 沈括生卒年考 读《〈沈括编年事辑〉校后记》 《王冕事迹考证》商榷 关于北宋初年王小波李顺起义的几个问题 宋代土地问题 介绍一部有关明末农民起义的文稿——《素堂遗集》 《天津条约》订立前后美国对中国的侵略行动 李提摩太——一个典型的为帝国主义服务的传教士 义和团运动时期美国传教士丁韪良的罪行 义和团运动时期一个印度士兵的日记 华学澜的《庚子日记》 翦伯赞编《义和团书目解题》中的几个问题 有关辛亥革命时期东北若干史事的一些资料(上) ——辽宁省图书馆档案辑录之一 章炳麟与印度民族解放斗争 ——兼论章氏对亚洲民族解放斗争的一些看法 孙中山与亚洲民族解放斗争 近代亚洲民族解放斗争的三次高涨与中国 关于一八五七年印度大起义中的封建势力和这次起义 的性质问题 ——兼评杜德同志对一八五七年印度大起义的 性质的看法 丁则良文集 目录 1857年印度民族起义初期起义军在德里所组织的军事 委员会 俄国人第一次环球航行与中国 评荣孟源同志有关一九○五年俄国革命对中国资产 阶级革命派的影响的几个论点 苏联东方学者论东方人民民主国家的性质与特点 ——苏联科学院一次学术讨论会的介绍 关于教师思想问题 曲靖之行 中国史学之新趋势 ——并介绍抗战以后四种国史新著 顾亭林 缄默的尊严 忏悔录之一 近代化与现代化 论现实外交 政治出路与文化前途 湘黔滇徒步旅行的回忆 附录 回忆则良学长 怀则良 我的家庭教师丁则良先生 对寅恪师及已逝同门学长的哀思 忆二哥——则良 忆二哥 忆爸爸 我的回忆 家书一封 关于“余、丁、徐反党集团” 在丁则良追悼会上的发言 丁则良先生生平及著译简表 后记 杯酒释兵权考 一 《宋史》卷二五○《石守信传》云: 建隆二年,移镇郓州,兼侍卫亲军马步军都指挥使,诏赐本州宅一区。乾德初,帝因晚朝与守信等饮酒,酒酣,帝曰: “我非尔曹不及此; 然吾为天子,殊不若为节度使之乐。吾终夕未尝安枕而卧。”守信等顿首曰: “今天命已定,谁复敢有异心?陛下何为出此言耶?”帝曰:“人孰不欲富贵,一旦有以黄袍加汝之身,虽欲不为,其可得乎。”守信等谢曰: “臣愚不及此,唯陛下哀矜之。”帝曰: “人生驹过隙尔,不如多积金、市田宅,以遗子孙,歌儿舞女,以终天年。君臣之间,无所猜嫌,不亦善乎?”守信谢曰: “陛下念及此,所谓生死而肉骨也。”明日,皆称病,乞解兵权。帝从之,皆以散官就第,赏赉甚厚。 良谨按: 此即世传杯酒释兵权一事所本。杯酒释兵权一事,世所艳称。盖五代骄兵悍将,劫持割据,历时五十余年,雄鸷如梁太祖周世宗辈,曾不能彻底纠正。而宋太祖乃于杯酒言欢之际解除诸将兵柄,使干戈拢攘之局,化为雍熙垂拱之治,是不但为国史平添一大佳话,抑且为宋室奠三百年文治之基,其关系之重大,不言可喻。惟实际政治之中,奇迹例不多有。石守信辈之解除兵柄,果由太祖推诚感召所致?抑别有其不得不遵行命令之原因?此迹近传奇之杯酒释兵权一事,有无附会夸张之处?凡此均为甚可怀疑之问题。本文旨在考证杯酒释兵权一事之不可信,并进而推求宋初军队国家化(或中央化)所以得告成功之根本原因。大雅君子,幸教正焉。 丁则良文集 杯酒释兵权考 二 上引《宋史·石守信传》(以下简称《石传》)系此事于乾德初,今检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以下简称《长编》)乾德年间诸卷(卷四至卷八)并无此事。《长编》系此事于建隆二年秋七月戊辰遣使修北岳庙条之后,与庚午以侍卫都指挥使归德节度使石守信为天平节度略条合为一条。(吴廷燮《北宋经抚年表》引《长编》系此事于建隆三年,吴误。)王偁《东都事略》卷二六《赵普传》亦系此事于二叛(李筠、李重进)既平之后。(彭百川《太平治迹统类》卷二太祖圣政节亦系此事于建隆二年七月。)是三书之说全合。司马光《涑水记闻》卷一及邵伯温《邵氏闻见录》卷一载此事亦均谓在诛二叛之后,与《长编》、《东都事略》等书亦相同。《长编》此条下原注谓丁谓《晋公谈录》及王曾《王文正公笔录》二书亦载此事。《晋公谈录》有《历代小史》及《百川学海》二本。《历代小史》本殊简略,未记杯酒释兵权一事。《百川学海》本未著岁时。《王文正公笔录》载此事起句“太祖创业,在位历年,石守信、王审琦等犹分典禁兵如故”云云,未著何年。玩其语气,似在太祖即位若干年之后。“在位历年”一语,殊嫌笼统,与建隆二年之说,亦未尝不合。根据以上各项史料,可知建隆二年之说,证据最多,《长编》系年之法,最为可信。《石传》系此事于乾德初,不知何所据而云然。想系编纂之际,仓卒成书,未暇详细参考《长编》等书,臆度其为乾德初年,遂率尔误载也。 且《石传》有“建隆二年移镇郓州,兼侍卫亲军马步军都指挥使”之文。事实上,所谓释兵权者即此之谓。按郓州即天平。《长编》卷二建隆二年秋七月庚午条云: “以侍卫都指挥使归德节度使石守信为天平节度使,兼侍卫都指挥使如故,其实兵权不在也。”据此可知《石传》“建隆二年”云云,即指此事。李焘将此条与杯酒释兵权一事合载,自极允当。《宋史》不察,乃于《石传》中认为系截然两事,且以杯酒释兵权一事,系于移镇郓州之后,其疏略无识,实甚可笑。“乾德初”三字之不可信,至此乃又多得一证。 由以上考证,可知太祖收石守信兵柄在建隆二年,《石传》所载误,不可置信。 三 《东都事略》卷二六《赵普传》云: 初二叛既平,太祖召普问: “天下自唐季以来,数十年间,帝王凡易八姓,兵革不息,苍生涂地,其故何也?吾欲息天下兵,为国家长久之计,其道何如?”普曰: “陛下及此言,天地人神之福也。唐季以来,战斗不息,国家所以不安者,由节镇太重,君弱臣强而已。今所以治之,无他,惟稍夺其权,制其钱谷,收其精兵,则天下自安矣。”顷之,太祖因晚朝,与石守信、王审琦等饮。太祖屏左右,谓曰: “我非汝曹之力,不得至此。念汝之德,无有穷已。然天子亦大艰难,殊不若为节度使之乐也。”守信等曰: “何故?”太祖曰: “是不难知矣。居此位者,谁不欲为之!”守信顿首曰: “陛下何谓出此言?今天命已定,孰敢有异心?”太祖曰: “不然,汝曹虽无异心,其如汝麾下之人,欲富贵者何?一旦以黄袍加汝之身,汝虽欲不为,其可得乎?”守信等曰: “臣等愚不及此,唯陛下哀矜,示以可生之途!”太祖曰: “人生如白驹过隙,所为好富贵者,不过多积金钱,厚自娱乐,使子孙无贫乏之忧。汝曹何不释去兵权,择便好田宅,市之为子孙立永久之业?多置歌舞,日饮酒相欢,以终天年。君臣之间,两无猜嫌,上下相安,不亦善乎?”于是守信等皆称疾,请解军职,太祖许之。 按此言释兵权之谋出自赵普,《石传》及《宋史》卷二五六《赵普传》均不载。《长编》与《东都事略》所载大致相同,以其关系甚大,特不惮烦,迻录于下。《长编》卷二建隆二年秋七月戊辰遣使修北岳庙条后半云: 初,上既诛李筠及重进,一日,召赵普问曰: “天下自唐季以来,数十年间,帝王凡易八姓,战斗不息,生民涂地,其故何也?吾欲息天下之兵,为国家长久计,其道何如?”普曰: “陛下之言及此,天地人神之福也。无非他故,方镇太重,君弱臣强而已。今所以治之,亦无他奇巧,惟稍夺其权,制其钱谷,收其精兵,则天下自安矣。”语未毕,上曰: “卿无复言,吾已喻矣。”时石守信、王审琦等皆上故人,各典禁卫。普数言于上,请授以他职,上不许。普乘间即言之。上曰: “彼等必不吾叛,卿何忧?”普曰: “臣亦不忧其叛也。然熟观数人者,皆非统御才,恐不能制伏其下。苟不能制伏其下,则军伍间万一有作孽者,彼临时亦不得自由耳。”上悟,于是召守信等饮,酒酣,屏左右,谓曰: “我非尔曹之力,不得至此,念尔曹之德,无有穷尽。然天子亦大艰难,殊不若为节度使之乐。吾终夕未尝敢安枕而卧也。”守信等皆曰: “何故?”上曰: “是不难知矣!居此位者,谁不欲为之?”守信等皆顿首曰: “陛下何为出此言?今天命已定,谁敢复有异心?”上曰: “不然,汝曹虽无异心,其如麾下之人,欲富贵者,一旦以黄袍加汝之身,汝虽欲不为,其可得乎?”皆顿首涕泣曰: “臣等愚不及此,惟陛下哀矜,指示可生之途!”上曰: “人生如白驹之过隙,所为好富贵者,不过欲多积金钱,厚自娱乐,使子孙无贫乏耳。尔曹何不释去兵权,出守大藩,择便好田宅市之,为子孙立永远不可动之业,多置歌儿舞女,日饮酒相欢,以终其天年。我且与尔曹约为婚姻,君臣之间,两无猜疑,上下相安,不亦善乎?”皆拜谢曰: “陛下念臣等至此,所谓生死而肉骨也。”明日皆称疾,请罢。上喜,所以慰抚赐赍之甚厚。庚午,以侍卫都指挥使归德节度使石守信为天平节度使,殿前副都点检忠武节度使高怀德为归德节度使,殿前都指挥使义成节度使王审琦为忠正节度使,侍卫都虞候、镇安节度使张令铎为镇安(良按: “安”字误,当作“宁”,据吴廷燮《北宋经抚年表》改)节度使,皆罢军职。独守信兼侍卫都指挥使如故,其实兵权不在也。殿前副都点检自是亦不复除授云。(按《太平治迹统类》所载,字句几全同《长编》,兹不赘录)。 以《长编》此条与《东都事略·赵普传》相较,此条显较该传为详备。其可称道者计有四点: 第一,由《长编》此条可知麾下以黄袍加身之语出自赵普,太祖深韪其意,特用以指点守信等人。第二,守信等人此时方典禁卫,所谓解军职交出兵权,盖专指交出禁军之兵权而言,此点极为重要。《东都事略》对此点未加点明,遂使人误解所解除者为其节度使之兵权。解除节度使兵权另为一事,本文当另外考证。要之,建隆二年所解除者为诸将所典禁军之兵权。第三,《东都事略》及《长编》此条均载太祖“为天子不如为节度使之乐”之语,是知太祖并无不令守信等居方镇之意。然《长编》此条特将守信等所任新职著明,更可说明太祖心中之次第。盖太祖此时尚不能较收回禁军兵权更进一步也。(《涑水记闻》谓守信等皆以散官就第,《石传》亦云然,实误。温公盖亦混淆罢典禁军与罢节度二事为一。李焘已加辩正,见《长编》此条下原注,不赘。)第四,《长编》此条谓赵普指出诸将麾下之难制,亦甚有关系。五代以来骄悍之局,实由军队中下级干部造成,赵普一语破的,此与太祖结纳中下级干部,当不无关系。详细考证见本文第五节。 《东都事略》及《长编》均认为太祖收兵权系由赵普画策。王偁及李焘均南宋孝宗时人,去太祖时已甚远,其持此说果何所本?赵普本人有遗集。衢本晁氏《郡斋读书志》卷十九别集类载有《赵韩王集》三卷。衢本及袁本《附志》卷五下别集类二则著《赵韩王文》五卷。内有记一,表疏二十九,附手诏批答五,奏状札子二十五,附御诗二十一,启状十,词帖三。尤袤《遂初堂书目》亦载有《赵韩王谏稿》一书,未注卷数。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卷十七别集类作《赵韩王遗稿》十卷。陈氏谓内有刘昌言所撰行状,然奏议仅数篇,余皆表状之属。马端临《文献通考》卷二三三《经籍考》亦作《赵韩王集》三卷; 《宋史》卷二○八《艺文志》集类则载有《赵普奏议》一卷。此书卷数不一,当有若干刻本。其中既有奏议文字,或当有有关宋初兵制之史料。此书南宋末以前尚未佚,然李焘似未寓目。元后可能即佚,《四库》亦未著录。相传普另撰有《龙飞日历》一书,衢本《郡斋读书志》卷六杂史类著录,谓普于建隆元年三月撰,记太祖受禅事。袁本则著录于《后志》。《文献通考》卷一九六《经籍考》亦著录。郑氏《通志》卷六五《艺文略》则称为《宋世龙飞故事》一卷。《玉海》卷四七著录为《建隆龙飞日历》一卷,枢密学士赵普撰; 卷五一则作《飞龙故事》一卷,集贤殿大学士赵普记载。《宋史》卷二○三《艺文志》作《飞龙记》一卷。李焘记太祖受禅事,曾据《飞龙记》参修。《四库》亦著录作《龙飞记》一卷,另著录有《艺祖受禅录》一卷,相传为赵普、曹彬同撰。《四库》疑二书均为后人所作,特依普名以传,所见甚是。此等书吾人虽不及见,要亦无甚高之史料价值也。 直接史料既不可得,其次当探求赵普、石守信与太祖之对话,是否来自《太祖实录》或《三朝国史》。按《长编》常载有宋代诸帝与大臣之对话,其中十九得自实录、日历或正史。大臣亦往往有退录进呈者。《王安石日录》即为一例,余曾有考证。(拙作《王安石日录考》,载《清华学报》第13卷第2期。)然李焘记此事,并非自实录、日历或正史一类书籍中转录。《长编》卷二秋七月戊辰条后一条下有原注云: “此事最大而正史、实录皆略之,甚可惜也。今追书。” 是知《太祖实录》及《三朝国史》均未载杯酒释兵权一事。此点极可注意,下文当详究其意义。宋杜大珪编《名臣碑传琬琰集》卷一有太宗皇帝御制《赵中令公普神道碑》,于杯酒释兵权一事全未道及。其中有一段述普于太祖开国后多所翊赞,与此或有关涉。文云: 太祖略亲御六师,长驱淮楚,不逾数月,果致荡平。略酬其(按指普)功,赏阶级,授金紫,加太保,充枢密使,仍赐功臣之号。爰自累代以来,朝廷多故,诸侯专制。兵甲乱常,加以僭伪未平,师旅未备,余风未殄,思有以革之。王以庶务草创,深惟远图,利害靡不言,纤微靡不达。忠尽其力,言如转规,启心不疑,振举风俗。故得遐迩悦服,政令维新,皆其功也。乾德中,拜门下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按此虽言普赞襄太祖,力革五代积弊,然辞意笼统,范围广泛,初未可即视为杯酒释兵权之证据。反之,且可用以证实此故事在太祖、太宗时尚未形成。缘果曾因普一言而得收诸将兵权,则太宗理应对此特加提出。今乃笼统言之,可知赵普纵确曾为太祖画策,收兵权之议亦容起于赵普,但其经过,并非一近于传奇的佳话,而为一颇费周章之改革。故太宗于普薨逝之后,亲撰碑文,追述往迹,其语气乃亦不得不十分沉重也。此外王禹偁《小畜集》卷九有《赵中令挽歌》十首,亦全未提及此事。夫杯酒释兵权一事,果为一真实事实,则不但为一佳话,且为宋太祖及赵普在政治上之极大成功,实录、正史理无为讳之必要;太宗亲撰神道碑文,亦无笼统叙述,全不涉及经过内容之必要。太宗与赵普间,或有若干不尽快意之关系,然总观全文,所述均甚客观,接近事实,似不致独对此事讳而不书。此种追问,虽全用史料之缄默为反证,难期完全无误,但无论如何,此项缄默,实为一关系重大,且甚可引起怀疑之缄默也。 抑有进者,余更作一探求史源之努力,乃完全坐实余之怀疑为有据,并足以说明此项史料的缄默,实对推翻杯酒释兵权一说法之工作,大有补助。按: 实录、正史、神道碑既均无此故事之痕迹,吾人乃不得不追问王偁、李焘述此故事,果何所根据。《长编》该条下原注云: 王曾《笔录》皆得其实,今从之。文辞则多取《(涑水)记闻》,稍增益以丁谓《淡录》。略邵伯温《闻见录》又云“王审琦坐擅入禁中救火,故罢”略今不取。 是李焘已明白承认此一故事乃完全根据宋人笔记修成,盖即丁谓《晋公谈录》、《王文正公笔录》、司马光《涑水记闻》、邵伯温《邵氏闻见录》四书也。按: 四书中,前三书均北宋人著作,邵伯温《邵氏闻见录》一书,《四库提要》谓其成书于绍兴三年,然伯温一生经历,十九均在北宋,其书要可视为北宋人笔记一流。《百川学海》癸集丁《晋公谈录》云: (赵普)在相府,或一日奏太祖曰: “守信、王审琦皆不可令主兵。”上曰: “此二人岂肯作罪过?”赵曰: “然,此二人必不肯为过,臣熟观其非才,但虑不能制伏于下。既不能制伏于下,其间军伍忽有作孽者,临时不自由耳。”太祖又谓曰: “此二人受国家如此擢用,岂负得朕。”赵曰: “只如陛下,岂负得世宗?”太祖方悟而从之。 按此言赵普进言在其为相时,太祖即据以罢石守信之兵权。按《宋史》卷二五六《赵普传》谓赵为相在乾德二年。而太祖罢诸将兵权在建隆二年,于时赵普仅官枢密副使。由此可知普公此则,当系得之传闻。此则所载对话,当为后来诸书之祖,但其言词尚甚简短,与《涑水记闻》之详尽者,同显系晋公揣拟之作。至于《王文正公笔录》中所载亦甚略,原文如下: 太祖创业,在位历年,石守信、王审琦等犹分典禁兵如故。相国赵公普屡以为言,上力保庇之。普又密启,请援以他任。于是不得已,召守信等曲宴,道旧甚乐,因谕之曰: “朕与公等昔尝比肩,义同骨肉,岂有他哉?而言事者进说不已。今莫若自择善地,各守外藩,勿议除替。赋租之入,足以自奉,优游卒岁,不亦乐乎?朕后宫中诸女,便当约婚,以示无间,庶几异日无累公等。”守信等咸顿首称谢,由是高、石、王、魏之族,俱蒙选尚。寻各归镇,几二十年,贵盛赫奕,始终如一。 按此当系文正公得之传闻。所谓“高、石、王、魏之族,俱蒙选尚”一语,似未详考。魏指魏仁浦,仁浦子咸信开宝五年尚太祖幼女陈国大长公主。然魏仁浦向未典禁军,亦非武臣,与杯酒释兵权一事无涉。《宋史》卷二四九《魏咸信传》云: 初太祖在潜邸,昭宪太后尝至仁浦第,咸信方幼,侍母侧,俨如成人。太后奇之,欲结姻好。开宝中,太宗尹京,成昭宪之意,延见咸信于便殿略遂选尚永庆公主。 是知结姻之议,始于杜太后,而成于太宗,与宋初兵制变革盖无关系。即高、石、王三家,高怀德本人,石守信子保吉,王审琦子承衍尚主之举,与此事有若干关系,亦甚可怀疑。高怀德尚太祖妹秦国大长公主,在建隆元年(见《宋史》卷二四八《秦国大长公主传》)《长编》卷一系于是年八月。是在解诸将兵柄之前,亦与杯酒释兵权一事无关。王承衍尚魏国大长公主,《宋史》卷二四八《魏国大长公主传》谓在开宝三年,《长编》卷十一系于是年六月甲申,是距建隆二年审琦罢兵柄已十年。而《文正公笔录》则谓在审琦罢兵归镇之前,是显与事实不合。《邵氏闻见录》载王承衍尚主事,尤为荒诞,录云: 忠正军节度使王审琦与太祖皇帝有旧,为殿前都指挥使。禁中火,审琦不待召,领兵入救。台谏官有言,罢归寿州本镇。(良按: 审琦建隆二年七月前原为义成节度使,七月庚午乃改为忠正节度使,此言罢归寿州本镇,是认审琦未罢兵柄前即任忠正节度使,误。)朝辞,太祖谕之曰: “汝不待召,以兵入卫,忠也。台臣有言,不可不行。第归镇,吾当以女嫁汝子承衍者。”召承衍至,则已有妇乐氏,辞。帝曰: “汝为吾婿,吾将更嫁乐氏。”以御龙直四人,控御马,载承衍归。遂尚秦国大长公主。乐氏厚资嫁之。帝谓承衍曰: “汝父可以安矣。”审琦归镇七年,率先诸镇纳节,以使相薨。追封秦王,谥正懿。 按审琦入禁中救火事,无可考。然太祖勒令承衍尚主一事决不可信。此诏承衍尚主在审琦朝辞时,而事实上承衍尚主在开宝三年,去建隆二年已达十年。笔记小说附会之甚,一至于此! 石守信子保吉尚鲁国大长公主,《宋史》卷二四八《鲁国大长公主传》谓在开宝五年。《宋史》卷二五○《石保吉传》则系于开宝四年。《长编》卷十三开宝五年闰二月庚子条下载“延庆公主出降左卫将军驸马都尉石保吉”。是必在开宝五年无疑。在建隆二年已十有二年矣。 王曾为仁宗初年宰相,去太祖开国时,约为七八十年,其所记乃舛误如是。然其语焉不详。故《长编》、《东都事略》所载,仅大意与之相近。《长编》卷二建隆二年秋七月庚午条下原注谓“王曾《笔录》皆得其实,今从之”。可知李焘确曾参考《文正公笔录》。然《笔录》实不可用,是李焘亦未详考也。 更考北宋人笔记中最为《东都事略》、《长编》之依据者,厥为《涑水记闻》、《邵氏闻见录》二书,兹特为迻录,以资比较。《涑水记闻》卷一云: 太祖既得天下,诛李筠、李重进,召(赵)普问曰: “天下自唐季以来,数十年间,帝王凡易十姓,兵革不息,苍生涂地,其故何也?吾欲息天下之兵,为国家建长久之计,其道何如?”普曰: “陛下之言及此,天地神人之福也。唐季以来,战斗不息,国家不安者,其故非他,节镇太重,君弱臣强而已矣。今所以治之,无他奇巧也,惟稍夺其权,制其钱谷,收其精兵,天下自安矣。”语未毕,上曰: “卿勿复言,吾已喻矣。”顷之,上因晚朝,与故人石守信、王审琦等饮酒。酒酣,上屏左右,谓曰: “我非尔曹之力,不能至此,念尔之德,无有穷已。然为天子亦大艰难,殊不若为节度使之乐。吾今终夕未尝敢安枕而卧也。”守信等皆曰: “何故?”上曰: “是不难知之,居此位者,谁不欲为之?”守信等皆惶恐起,顿首曰: “陛下何为出此言?今天命已定,谁敢复有异心?”上曰: “不然!汝曹虽无心,其如汝麾下之人,欲富贵者何?一旦以黄袍加汝之身,汝虽欲不为,不可得也。”皆顿首涕泣曰: “臣等愚不及此,惟陛下哀怜!指示以可生之途!”上曰: “人生如白驹之过隙,所谓好富贵者,不过欲多积金银,厚自娱乐,使子孙无贫乏耳。汝曹何不释去兵权,择便好田宅市之,为子孙立永久之业; 多置歌儿舞女,日饮酒相欢,以终其天年。君臣之间,两无猜嫌,上下相安,不亦善乎?”皆再拜谢曰: “陛下念臣及此,所谓生死而肉骨也!”明日,皆称疾,请解军权。上许之,皆以散官就第。所以慰抚赐赍之者甚厚,与结婚姻,更置易制者,使主亲军。 《邵氏闻见录》卷一云: 太祖初受天命,诛李筠、李重进,威德日盛。因问赵普: “自唐季以来,数十年间,帝王凡易十姓,兵革不息,生灵涂地,其故何哉?吾欲息兵定长久之计,其道何如?”普曰: “陛下言及此,天人之福也。唐季以来,战争不息,家散人亡者,无他,节镇太重,君弱臣强而已。今欲治之,惟稍夺其权,制其钱谷,收其精兵,则天下安矣。”语未卒,帝曰: “卿勿复言,吾已悉矣!”顷之,上因晚朝,与故人石守信、王审琦饮酒。帝屏左右,谓曰: “吾资尔曹之力多矣,念尔之功不忘。然为天子亦大艰难,殊不若为节度使之乐。吾今终夕未尝敢安枕而卧也。”守信等问其故。帝曰: “此岂难知?所谓天位者,众欲居之尔。”守信等皆顿首曰: “陛下出此言何也?今天命已定,谁敢复有异心?”上曰: “不然,汝曹虽无此心,其如麾下之人欲富贵者何?一旦以黄袍加汝之身,汝虽欲不为,其可得乎?”守信等涕泣曰: “臣愚不及此,惟陛下哀怜,示以可生之途。”上曰: “人生如白驹过隙耳!所谓富贵者,不过欲多积金钱,厚自娱乐,使子孙显荣耳!汝曹何不释去兵权,择便好田宅市之,为子孙立永久之业,多置歌儿舞女,日饮食相欢,以终天命。君臣之间,两无猜嫌,上下相安,不亦善乎?”守信等皆拜谢曰: “陛下念臣及此,幸甚!”明日,皆称疾,请解军政。上许之,尽以散官就第。所以慰抚赐赍甚厚,或与之结婚。于是更置易制者,使主亲军。 试取此二则与《东都事略·赵普传》及《长编》卷二建隆二年秋七月戊辰条后一条相较,便可发见《东都事略》及《长编》所载宋太祖用赵普谏,行杯酒释兵权一事,大体上即脱胎于此二则。而二则之中,《邵氏闻见录》成书于绍兴二年,较司马光《涑水记闻》又晚数十年,其价值自远逊《涑水记闻》,是《长编》与《东都事略》之真正根据,当即为《涑水记闻》此则。宋史《石传》,虽未说明由赵普画策,而杯酒释兵权一节,亦显系截此则后半而成。由是吾人可得一结论,即《东都事略》、《长编》、《宋史》,以及后来若干史籍所载杯酒释兵权一事,其最主要之依据为《涑水记闻》此则。 据此,吾人当进而考证《涑水记闻》此则果何自来?其可信之程度何若?《涑水记闻》所记各则大半均注明出处,故曰“记闻”。此则下原有小注曰: “始平公云。”按“始平”为魏晋间郡县名,在长安西。《司马文正公集》卷九有《上始平庞相公述不受知制诰书》。考宋代庞姓为相者唯庞籍一人。《宋史》卷二一一《宰辅表》载籍于皇祐中为相。《宋史》卷三一一《庞籍传》谓籍曾知永兴军。是知所谓“始平公”者即指庞籍而言。按籍卒于仁宗末年,得年七十六岁。其与司马光相交当在仁宗晚年,是去太祖开国时已近百年,较王文正公又晚(王文正公卒于仁宗宝元元年)。夫一事实之真相,当事人既未留直接之记载,距当事人生时不远之神道碑以及正史、实录又毫未提及,乃于该事实发生后七八十年以至于百年,忽出现一详尽之记载,不特于事实之发展,记载周详,而于当事人之对话,更详为记述,且其详细之程度,随时间之延长而愈增。揆之常理,岂不大怪?近人治中国古史,特申古史为层累的堆积之义,时间愈晚,故事愈多,而古史之年代乃愈益增长。其实此种现象,初不限于古史,即举此事为例,所谓杯酒释兵权之故事,何尝非后人之附会?更何尝无随时间演进而愈益故事化之趋势?是以《晋公谈录》及《文正公笔录》出现最早,而记载甚略,《涑水记闻》、《邵氏闻见录》出现较迟而记载转详。至《东都事略》、《长编》之手,乃正式定形,遂成为国史上一大佳话,权力政治中一大奇迹。如不经详考,几何其不为宋人所误也! 余为此言,非谓王曾、司马光之辈,有意造谣,彼等道德文章,世所钦仰。司马光于记此事时,更明言其得自庞籍。可知至真、仁之际,必有类似之传说,流传民间。王曾、司马光未暇详考,遂加笔录。李焘、王偁之辈,虽颇知应用科学方法,而于此事,独未敢深疑,遂致为传说所惑,铸成大错。由是吾人可再得一结论曰: 司马光之记载并无顶有力之根据,于是此杯酒释兵权一故事乃终于为一不可置信之故事而已。 四 予尝考关于宋太祖变更五代积习,改取中央集权政策一事,发现将太祖本人(有时赵普在内)故事化之例证甚多,初不限于杯酒释兵权一事。兹择其与杯酒释兵权一事内容相近者一事,考证如下。 王巩《闻见近录》云: 太祖即位,方镇多偃蹇,所谓十兄弟者是也。上一日召诸方镇,授以弓剑,人驰一骑,与上私出固子门大林中,下马酌酒。上语方镇曰: “此处无人,尔辈要作官家者可杀我而为之。”方镇伏地战恐,上再三喻之,伏地不敢对。上曰: “尔辈是真欲我为主耶?”方镇皆再拜称万岁。上曰: “尔辈既欲我为天下主,尔辈当尽臣节,今后无或偃蹇。”方镇复再拜,呼万岁,与饮尽醉而归。 按此事以常理推之,亦不甚可能,或即由杯酒释兵权一故事演化而成。按“十兄弟”之说,或有根据,惟今已无法详考。《宋史》卷二百五○《韩重赟传》云: 赵彦徽与太祖同事世宗,太祖兄事之。 《长编》卷九开宝元年五月丙午条云: 建雄节度使赠侍中赵彦徽卒。彦徽与上同事周世宗,上尝拜为兄。 《宋史》卷二五一《慕容延钊传》云: 显德末,太祖任殿前都点检,延钊为副,常兄事延钊。及即位每遣使劳问,犹以兄呼之。 《长编》卷四乾德元年闰十二月乙卯条云: 山南东道节度使赠中书令河南郡王慕容延钊卒(按《宋史》本传谓延钊卒于建隆四年,按建隆只三年,本传误 )。上雅与延钊友善,常兄事之,及即位,犹呼为兄。 《宋史》卷二五六《赵普传》云: 宣祖卧疾滁州,普朝夕奉药饵,宣祖由是待以宗分。略太祖(即位),数微行,过功臣家。略一日大雪略,帝略叩门略,普亟出,帝立风雪中,普惶惧迎拜略坐堂中,炽炭烧肉,普妻行酒,帝以嫂呼之。 据以上数则,太祖未帝前,确曾与人约为兄弟,《宋史》为太祖讳,乃不能详载。赵普与太祖之关系,亦有如骨肉。由此可知五代不特义儿养子之风特盛,且盛行此义兄弟之习惯。《宋史》卷二六一《李琼传》云: 唐庄宗属募勇士,(琼)即应募,与周祖等十人约为兄弟。一日会饮,琼熟视周祖,知非常人,因举酒祝曰: “凡我十人,龙蛇混合,异日富贵无相忘。苟渝此言,神降之罚。”皆刺臂出血为誓。 此所谓十兄弟,太祖当不在内。但由此推想,太祖与人结为十兄弟,实亦非无可能也。不过太祖纵有结纳兄弟之事实,并不能坐实《闻见近录》所载之故事耳。是则中所云固子门,《宋史》卷八五《地理志》所载汴都诸门中无之。欧阳修《归田录》载汴京有固子桥,和维《愚见纪忘》谓固子门为清晖门俗名,此当可信。《闻见近录》作者王巩,旦之孙,素之子。《四库提要》考订其书中载有崇宁三年间事,是去宋初亦甚远,此则当得之传闻。按《邵氏闻见录》另载一事,与此则相近,文云: 太祖即位,诸藩镇皆罢归,多居京师,待遇甚厚。一日,从幸金明池,置酒舟中,道旧甚欢。帝指其坐曰: “此位有天命者得之。朕偶为人推戴至此,汝辈欲为者,朕当避席。”诸节度皆伏地汗下,不敢起。帝命近臣掖之,欢饮如初。 此故事与《闻见近录》所载极相似,其不同处则一在固子门外大林中,一在金明池中耳。《邵氏闻见录》、王巩《闻见近录》均为北宋末南宋初之作,意或此时于杯酒释兵权一事之外,又有此项传说流传,其意无非在加强所谓奇迹之分量而已。毕沅《续通鉴》卷二建隆二年秋七月,初帝既克李筠及李重进条下考异,亦引《闻见近录》此则,并加案语云“案此因解诸将兵权而传闻之误,宋祖虽猜忌功臣,不应为此尝试也”可称允论。 五 杯酒释兵权之故事既不可信,然则建隆二年有无收兵权之事实?曰: “有之!”第其经过非一夕之欢宴,而为多年之经营。在此经营之中,太祖与赵普等人,以深沉之智虑,灵活之手腕,对骄兵悍将之传统,作殊死之斗争,迨其运会既至,时机成熟,遂不崇朝而解除诸将所典禁军之兵权。更历若干时,乃进而结束诸藩镇割据之局。肯綮所在,愿解而析之。 窃意研讨宋初兵制变革,非远溯中晚唐府兵制大坏后之情形不可,至少亦当追求五代兵制变迁之迹,而后脉络可明。兹为篇幅计,仅略举五代兵制变迁与本文有关者作一观察。五代兵制沿袭晚唐以来骄兵悍将劫持割据之风,且变本加厉,造成部落化、家族化之集团势力(兵士世袭、父兄、子弟、亲戚、姻党均在军中,养子弟兵、义兄弟之风特盛),故下级兵士往往可以废立主帅,僭夺之事遂与五代相终始。另一方面,则有侍卫亲军制度之建立,终乃发展成为宋代之禁军。宋初军事改革,在重振纪纲,促成中央集权之局势,此点世所习知。然宋代一面固在扬弃晚唐五代之传统,另一面于五代以来若干新倾向,则亦力加发扬。其军事上之改革,在五代时即已有相当之根基。此点世人多未予以注意。按侍卫亲军制度之建立,关系甚大,兹特略加考证于后。欧阳修《新五代史》卷二七《康义诚传》云: 呜呼!五代为国,兴亡以兵,而其军制,后世无足称焉; 惟侍卫亲军之号,今犹因之而甚重,此五代之遗制也。略自梁以宣武军建国,因其旧制,有在京马步军都指挥使。后唐因之,至明宗时更为侍卫亲军马步军都指挥使。当是时,天子自有六军诸卫之职,六军有统军,诸卫有将军,而又以大臣宗室一人判六军诸卫事,此朝廷大将,天子国兵之旧制也。而侍卫亲军者,天子自将之私兵也。略天子自为将,则都指挥使乃其卒伍之都长耳。然自汉周以来,其职益重,汉有侍卫司狱,凡朝廷大事,皆决侍卫狱。略然是时方镇各自有兵,天子亲军犹不过京师之兵而已。今方镇名存而实亡,六军诸卫又益以废,朝廷无大将之职,而举天下内外之兵皆属侍卫司矣。略亲军之号,始于明宗,其后又有殿前都指挥使,亦亲军也,皆不见其更置之始。今天下之兵,皆分属此两司矣。 欧公此段议论,自“今方镇名存而实亡”一语起,叙述北宋当时兵制状况,甚得其实。惟其中有数点,应加修正。第一,欧公所谓“当是时(按指后唐)天子自有六军诸卫之职,六军有统军,诸卫有将军,而又以大臣宗室一人判六军诸卫事,此朝廷大将,天子国兵之旧制也” 一段,与后唐、后汉、后周时之真相不合。六军诸卫之制至唐末已名存而实亡,欧公于《新唐书·兵志》中已明白言之。此处乃又作此论,可谓自相矛盾。五代多次京城兵变中,均以侍卫亲军为主,六军诸卫毫无作用,可为明证。第二,侍卫军制起于后梁,而非起于后唐明宗。《旧五代史》卷八《梁末帝纪》及《通鉴》卷二六八后梁均王乾化三年二月壬午条可证。第三,殿前司起于周世宗,此点叶梦得《石林燕语》卷六已有考辨,不赘。 由以上观察,可知宋代禁军即由侍卫亲军之制变来,盖本为藩镇兵制,经五代至宋,乃扩大成为全国中央军之兵制。宋代禁军制度,大体沿袭五代,而尤承继后周。宋太祖雄才大略,然其更新之办法,几全师周世宗之故智。余尝谓世宗如克享天年,未尝不能统一中国,创立新制度。就此种意义言,太祖不愧为周世宗之继承人。宋初削平僭伪之工作,世宗时已启其端绪。此外军事方面如巩固汴都城守,选拔诸道精兵,严格训练禁军,整饬阶级纪律,斩惩不用命之大将,结纳下级军校,监临诸道藩镇,诸大端,均始于世宗,而完成于太祖。其威棱所及,且有甚于太祖。拟另成周世宗之军事改革一文详加考证。禁军之组织,至周世宗乃大告成形。《宋史·兵志》详载其编制,而于统领诸将之分配不甚清楚。凡禁军三衙两司之统帅,共十二员,《石林燕语》所述极为扼要。《石林燕语》卷六云: 殿前司与侍卫司、马军步军为三衙,其实两司,而侍卫司都指挥使外,又分置马步军都指挥使尔。殿前司亦参马步军,而总于都指挥使。故殿前司都指挥使、副都虞候,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副都虞候,与马军步军都指挥使、副都虞候,两司三衙,合十二员,分天下兵而领之。此祖宗制兵之大要也。 由此可知,所谓禁卫兵权实操于此十二员大将之手。表面上,理论上,此十二员大将仍当听命于皇帝及枢密使; 但事实上此十二员大将如非皇帝亲信,自有随时制造政变之可能。宋太祖本人即以殿前都点检篡位,则其念念不忘释石守信等之兵权,自非无故。而赵普盱衡大局,体认关键所在,其为太祖画策,亦属理所应有。前引太宗皇帝御制《赵中令公普神道碑》一段,当不失为信史也。 禁军之渊源既如上述,兹当进而考究太祖于建隆二年收石守信等典禁卫之兵权,何以得告成功,而不致促成石等之叛乱。简言之,则因太祖已有多年之经营,军中立有深固之基础,石等之交出兵权,宛如水到渠成,有其不得不然之形势。详言之,则可就两大方面作一观察。 第一,从禁军诸将之继任人选上观察——石守信等以禁军兵权交还太祖,太祖复以付之何人,此为大可注意之事实。按太祖收回兵权后,殿前都点检及副都点检即不复除授,其余十二员亦常告出缺。史籍对继任者亦不加重视。是以不易得一完整之名单。窃意清万斯同撰有《五代将相年表》及《宋大臣年表》,用意极可取。惜前者误漏甚多,而后者又不著禁军诸将姓名。爰仿其意,作《宋太祖朝禁军诸将年表》,并附加考证,庶可对太祖一朝禁军兵权之递嬗,得一明确之认识也。 由上表吾人可发现一极重要之事实,即自建隆二年收兵权后,不特殿前都点检、副都点检不复除授,即侍卫司大员亦迄未除授。殿前司只置都指挥使或都虞候,乾德五年韩重赟罢后,六年未置都指挥使。其马军、步军方面亦多半不置都指挥使,以都虞候总摄全军。此种变迁,关系极大,盖太祖自罢石守信等兵权后,即不愿续置独当一面之大将,使都虞候之属典禁军,以便于控制。此诚宋史上一大变化,《宋史·兵志》乃全未透露消息,不可不亟为表明者也。 如将建隆二年以后继任军职之大将作一考察,便可发现太祖更有一用心极深之步骤。盖继任者之中,或为手足(光义),或为外戚(杜审琼、王继勋),而主要则为事周典禁军时之部下(如刘光义在后周时领铁骑右厢,崔彦进为东西班指挥使,杨义在麾下为裨校,党进为铁骑都虞候,李汉琼为左厢指挥使,刘遇为控鹤副都指挥使,李进卿为内殿直都虞候,张琼久隶太祖帐下,且曾代太祖受死,事见《宋史》卷二五九本传)。此辈部下,在后周时均无太显贵者。手足、姻戚,其拥护太祖,可不必论,至于此辈旧时之中下级干部,习于五代之习惯,知有主帅,不知有其他。《邵氏闻见录》所谓“更置易制者”即此之谓。(按《涑水记闻》此句作“更度易制”,似将“制”字用为名词,然玩其下句“使主亲军”语气,前后殊不甚连贯,疑于“制”字之下原有“者”字。)对于此辈旧部,太祖市之以恩,宠之以爵位,则其矢死效忠,可以想见。《宋史》卷二六○《杨信传》云: 太祖尝令御龙直习水战于后池,有鼓噪声。信居玄武门外,闻之,遽入,服皂绨袍以见。上谓曰: “吾教水战尔,非有他也。”出,上目送之,谓左右曰: “真忠臣也!” 可见一斑(按北宋禁卫在玄武门内,此与唐代完全相同,参阅陈寅恪师作《唐代政治史述论稿》)。反观建隆二年被解兵权之诸将,其握军符已久,本与太祖为同辈,纵号归心,实属叵测。故太祖解其兵权,实甚自然。此种擢用亲信中下级干部,屏斥其高级长官之政策,在当时不啻为釜底抽薪之举,石守信辈之束手奉命,固属无可如何者也。 第二,从太祖与军校之关系上观察——太祖之提拔中下级干部,既如上述。然其与军校关系之深,有非吾人所能想象者,盖太祖事周,久有收拾人心之意,其典禁军,乃常常私与军校发生接触。《宋史》卷二五八《曹彬传》云: 建隆二年自平阳召归,(太祖)谓曰: “我畴昔常欲亲汝,汝何故疏我?”彬顿首谢曰: “臣为周室近亲,复忝内职,靖恭守位,犹恐获过,安敢妄有交结?”(按此事李宗谔撰《曹武惠王彬行状》有载,见杜大珪《名臣碑传琬琰集》)。 所谓内职,即指任职禁军。李焘谓: “上典宿卫,尤器重彬,彬非公事未尝谒上,平居燕会亦罕与。”(《长编》卷四乾德元年秋七月丁巳条)可以为证。曹彬为人谨于操守,征蜀征江南,全无私取。其不敢妄有交结,自属可信。然由此正可以反证当时与太祖交结者必大有人在。试观太祖受禅一事,史称太祖事前若未之知,实则纯为有计划之预谋。太宗、赵普固为秘密布置之人物,而一般军校实占极重要之地位。《长编》卷一述其经过,于军校苗训、都押衙李处耘、衙队军使郭廷赟、客省使潘美、散指挥都虞候罗彦环等人所扮之角色,甚表重视,可谓独具只眼。盖如无此辈中级干部之支持,则受禅必不能成,可以断言。受禅成功之后,太祖对于中下级干部,一面则怀之以恩,前述禁军诸将,几全由军校出身; 一面严之以训练校阅。《长编》卷七乾德四年十二月庚辰条云: 上于后苑亲阅殿前诸(军),武艺不中选者三百余人,悉授外职。 同时对于晚唐以来私军部曲之传统,破坏不遗余力,使军士不效忠于将校,而完全听命于朝廷。然后太祖选拔劲卒,视若腹心,结纳军校,用为耳目。此太祖因事变革之大略也。 先就破坏部曲私兵一事而言,太祖一朝累有军士或军校告讦主将之现象。《长编》卷七乾德四年五月云: 权知侍卫步军司事王继勋恃恩骄恣,为部曲所讼,付中书鞠实。六月乙亥,夺其军职。 卷八乾德五年二月甲戌条云: 殿前都指挥使略韩重赟罢军职,出为彰德节度使。先是有谮重赟私取亲兵为腹心者,上怒,欲诛之,谋于赵普。普曰: “陛下必不自将亲兵,须择人付之。若重赟以谗诛,即人人惧罪,谁敢为陛下将者?”略上纳其言,止命重赟出镇。 以上二事均甚可注意,而尤为动人之例则为殿前都虞候张琼之冤死。《宋史》卷二五九《张琼传》云: 琼少有勇力,善射,隶太祖帐下。周显德中,太祖从世宗南征略及攻寿春,太祖乘皮船入城濠。城上车弩遽发,矢大如椽,琼亟以身蔽太祖,矢中琼股,死而复苏略,太祖壮之。 太祖即位,解诸将兵权,以太宗为殿前都虞候,然其信任张琼,实过于太宗,遂以琼代为殿前都虞候。《长编》卷二建隆二年壬午条云: 上谓殿前卫士如虎狼者,不下万人,非张琼不能统制。乃自内外马步军都头寿州刺使擢殿前都虞候。 琼或以此招忌,遂致冤死。《长编》卷四乾德元年八月壬午条云: 殿前都虞候、嘉州防御使张琼自杀。琼性粗暴,多所陵轹。时军校史珪、石汉卿等方得幸,琼轻目为巫媪,珪、汉卿衔之切齿。琼略纳李筠仆从于麾下。珪、汉卿因谮琼养部曲百余人,自作威福,禁旅畏惧。且诬毁皇弟光义为殿前都虞候时事。时上略召琼面讯之,琼不伏。上怒,令击之。汉卿即奋铁挝击其首,气垂绝,乃曳出。遂下御史府按鞠。琼自知不免,行至明德门,解所系带以遗母,即自杀。上旋闻其家略止有奴三人,甚悔之。责汉卿曰: “汝言琼部曲百人,今安在?”汉卿曰: “所养者一敌百耳。” 按琼为太祖不次超擢之骁将,乃以养部曲百人之诬告致冤死,可知太祖对于将校私人部曲之忌恨。(按《长编》是条下原有注云: “《新录》及《国史》并宋白所为《琼传》,并云狱具,乃赐死于城西井亭。今从《旧录》。疑《新录》与《国史》及宋白或加润饰之。”)琼死,当与太宗有关,故《新录》等讳其自杀。罗从彦《罗豫章集》卷一《尊尧录》云: “殿前都虞候张琼,以忤晋邸伏法。”盖亦从赐死之说,而实应以李焘之说为正。 夫王继勋、韩重赟、张琼均追随太祖,积勋位至诸将,揆诸情理,其部下或外人,如无强有力之奥援,何敢出而告讦。余认为此与太祖在军校中置有密探,有莫大之关系,容于下文详之。《宋史》卷二七三《郭进传》载有军校自西山诣阙诬进者。可知当时此类现象固时常出现也。《长编》卷七乾德四年闰八月己丑条更明白揭出太祖对于私兵之禁令云: 诏殿前侍卫诸军反边防监护使臣不得选中军骁勇者,自为牙队。 与打破部曲私兵一事相表里者,为太祖之自置私兵与密探。太祖置私兵,本无详考之必要,缘宋代兵制承袭五代之侍卫亲军制度,而侍卫亲军本身即系私兵。太祖之贡献在使此侍卫亲军国家化,是谓之国军,私兵切无不可。但太祖在侍卫亲军之中,复有核心,是不啻为私中之私也。《长编》卷十开宝二年闰五月云: 太原城久不下略,殿前指挥使都虞候赵廷翰率诸班卫士叩头,愿先登急击,以尽死力。上曰: “汝曹皆我所训练,无不一当百,所以备肘腋,同休戚也。我宁不得太原,岂忍驱汝曹,冒锋刃,蹈必死之地乎?”众皆感泣,再拜呼万岁。 至于置密探一事,关系尤为重要。太祖代周,削平僭伪,成就不谓不速,然晚唐五代之风气,非一朝而可全改,内外人心,时虞反侧。是太祖切望获得各方之情报。其本人既时出微行,以觇向背(《长编》卷一建隆元年十二月及《宋史》卷二五六《赵普传》均载)。伐国讨叛,每密令人记其山川、道里、人心向背(《宋史》卷二七二《张晖传》载晖得密疏陈蜀中山川险易,卷二七四《卢怀忠传》载太祖使怀忠密觇荆南内情)。即于地方官吏之贤否,亦往往阴加探询(《宋史》卷二五八《曹彬传》载: “彬平蜀回,帝从容问官吏善否?”彬对曰: “军政之外,非臣所知也。”)。而尤深致意者则为中外之舆情及军中之情状。余检《宋史》及《长编》诸书,得所谓密谋者二人,一为石汉卿,其一则史珪也。《罗豫章集·尊尧录》卷一云: 太祖初有天下,欲周知外事,用隰州刺使珪察访。珪招权通奸,(颇)有所欺。 《宋史》卷二七四《史珪传》: 太祖初临御,欲周知外事,令珪博访。珪廉得数事,白于上,验之皆实,由是信之。后乃渐肆威福。略(开宝)九年坐泄漏禁中语,出为光州刺使。 是史珪为密探一类之人物无疑。且珪不过一军校,乃能随时面谒天子,甚至坐泄漏禁中语得罪,则太祖之倚重可知,其与太祖关系之密切可知。《长编》载张琼之冤死,即谓由于史珪及石汉卿之告讦。可见史、石二人并负责刺探军中之情形。石汉卿《宋史》无传。《长编》卷十开宝二年五月癸巳条云: 汉卿性桀黠,善中人主意,多言外事,恃恩横恣,中外无敢言者。……其后上亦尽知汉卿诸不法事。 其多言外事,当系出自太祖之委托,与史珪殆同为太祖之耳目者也。由史、石二人之例证,吾人自不敢即谓太祖手下有一秘密之组织,然以常理推之,其担当此项工作者,必不止史、石二人。《儒林公议》云: 太祖尝密遣人于军中伺察外事,赵普极言不可。上曰: “世宗朝尝如此。”普曰: “世宗虽如此,岂能察陛下耶?”上默然,遂止。 至此余之假想乃完全得以证实。 以上述太祖与军校之关系既竟,吾人当不难想象其对于释兵权一事之影响。以上所述者固多为建隆二年释兵权以后之事实,但吾人可以断言此等事实必不始于释兵权之后,而当远在太祖代周之前。盖太祖处心积虑,于中下级干部中,早有坚固之基础。其市恩军校,破坏部曲,布置密谍,优待私兵,固为其多年一贯之政策。其得以顺利代周,即为其多年政策收效之表现。建隆二年禁军虽在石守信辈之手,而其中下级干部,早已为太祖之爪牙。上下交结,居间之诸将乃握有有名无实之兵柄,势固不得不交出也。是以树宋代三百年文治之基者,与其谓为释兵权一事,不如谓为太祖多年之准备与布置。其间虽无一事足与杯酒释兵权一类佳话媲美,而中央集权之趋势,乃造成于潜移默化之中,其意义之伟大,乃更非世人所认识者矣。 六 《宋史》中另有一故事,与杯酒释兵权可以相比,且常为人将二事混淆为一者,即欢宴罢节镇是也。以其有关宋初兵制变革,特附考之,以为本文之殿。 《宋史》卷二五五《王彦超传》曰: 开宝初,彦超自凤翔来朝,与武行德、郭从义、白重赞、杨廷璋俱侍曲宴。太祖从容谓曰: “卿等皆国家旧臣,久临剧镇,王事鞅掌,非朕所以优贤之意。”彦超知旨,即前奏曰: “臣无勋劳,久冒荣宠,今已衰朽,愿乞骸骨归丘园,臣之愿也。”行德等竟自陈夙昔战功及履历艰苦。帝曰: “此异代事,何足论?”翌日皆罢行德等节镇。 按《长编》系此事于开宝二年。《长编》卷十开宝二年十月己亥条云: 上宴藩臣于后苑,酒酣,从容谓之曰: “卿等皆国家宿旧,久临剧镇,王事鞅掌,非朕所以优贤之意也。”前凤翔节度使兼中书令王彦超喻上指,即前奏曰: “臣本无勋劳,久冒荣宠,今已衰朽,乞骸骨归丘园,臣之愿也。”前安远节度使兼中书令榆次武行德、前护国节度使郭从义、前定国节度使白重赞、前保大节度使杨廷璋,竟自陈攻战阀阅及履历艰苦。上曰: “此异代事,何足论也!”庚子,以行德为太子太傅,从义为左金吾卫上将军,彦超为右金吾卫上将军,重赞为左千牛卫上将军,廷璋为右千牛卫上将军。 《宋会要稿》职官三八之一亦载此事,文辞亦与《长编》相若,独系此事于开宝二年九月。《罗豫章集·遵尧录》卷一及杨亿《杨文公谈苑》均载此事。《遵尧录》所载被罢镇者,无杨廷璋、白重赞等人,而有向拱、袁彦等。《长编》是条下有原注云: 《宝训》及《故事》并称向拱、袁彦亦同日罢方镇,授环卫。按今年(良按: 指开宝二年)七月彦自静难徙保大,拱自西京徙安远,此时皆不在京师,盖误也。今不取。 是向拱、袁彦等确不在内。开宝元、二年间中央政权已极稳固,禁军大体已全无问题,各地僭伪大半削平,各地藩镇由太祖新委或迁徙者已多。于是五代以来残余之藩镇,除若干人已老死外(如韩令坤、赵彦徽等),余乃不得不解除兵柄,翩然来京。《长编》卷十开宝二年正月己丑条云: 先是(符)彦卿及天平节度使石守信,归德节度使高怀德,镇宁节度使张令铎,忠正节度使王审琦,灵武节度使冯继业皆以郊禋来朝,留京师,未还镇也。 同卷同年十二月尾载: 凤翔节度使符彦卿被病,肩舆赴镇,至西京,上言疾亟,诏许就医洛阳。假满百日,受俸如故,为御史所纠,略上以彦卿姻旧,特释之,但罢其节度。 《长编》卷十三开宝五年十月载: 初河阳节度使洛阳张仁超以郊祀来朝,愿留都下。(是年是月)庚子卒,上遽幸其第,哭之。 《长编》卷十开宝二年五月癸卯条云: 以权知府州折御勋为永安留后。时御勋与建宁留后杨重勋,皆不俟诏来诣行在,上善其意,故有是命。 由是可知开宝初年,实为太祖收拾一切残余割据军阀之重大关键,被罢镇者初不限于武行德四五人也。而尤可注意者,欢宴之事在开宝二年十月己亥,而据《长编》是条原注,则七月间,袁彦已自静难徙保大,代杨廷璋。又据《长编》同卷同年八月庚子条,则向拱已徙为安远节度使,代武行德。是于未欢宴之前,杨、武之辈,已被解决。其强迫性之大,盖不下释兵权一事。窃疑太祖藉郊禋之名,示意各地藩镇来朝,即从而解决之。当俟详考。无论如何,所谓欢宴罢节镇一故事,亦非事实之真相,其真相盖亦一势力消长之激烈斗争也。 太祖之所以可以顺利解除各地藩镇兵权政权,固由是时中央政权已极稳固,禁军问题完全解决,而尚有一原因,有关宋初禁军变迁,世人多不注意,特表而出之。 《长编》卷六乾德三年八月戊戌朔条云: 令天下长吏择本道兵骁勇者,籍其名,送都下,以补禁旅之阙。又选强壮卒,定为兵样,分送诸道。其后又以木挺为高下之等给(按当是级字之误),散诸州军,委长吏都监等召募教习。俟其精练,即送都下,上每御便殿亲临试之,用赵普之谋也。 此事《宋史·兵志》亦载,然未能深究其意义。读史者但知此为宋初充实禁军,巩固中央之政策,而不知在消极方面,尚有打击军阀藩镇之作用。藩镇部下军旅,经此种选择淘汰之后,其强者全入禁军,所余均为老弱。藩镇此时本已不能敌中央,再欲以残余之老弱,抗强大之禁军,无异自寻死路。故开宝初年诚为宋初军队中央化之又一关键,而其所以成功,固亦有其原因在也。 七 兹将以上全部考证作一总结: 太祖于建隆二年,收禁军兵权,开宝二年,罢诸镇节度,均为多年准备布置之结果。所谓杯酒释兵权一事,全来自传闻,不足置信。而欢宴罢节度一事,虽史料之证据较强,但节镇之被解决,则早在此次欢宴之前。其经过亦为一多年之斗争。由是吾人乃知实际政治中固无奇迹出现之可能也。 (原载《人文科学学报》1945年1卷3期) 王安石日录考 一 宋王荆公为历史上有数之大政治家,其所主持之新政宏猷,具见所撰《日录》中。然世无传本,学者憾之。客秋余读书城东龙头村,得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读之,于熙、丰政事,尤所究心,乃知《长编》所据史料,于《实录》、《御集》、《会要》、《国史》以及私家撰述以外,别有《王安石日录》一书。谨按: 日记一类为当事人直接留传之史料,虽易陷主观,未可轻信,而参考比较,慎作推理,要不失其“第一手”之价值。近世西国史家,据日记、回忆录、自传以核验,订正其正式史籍者,盖繁有徒。矧荆公为北宋一巨子,即令所记未必全符事实,亦未可弃置不顾。而况其中所载,多为一代要典,举凡财政、军事、外交、教育、用人诸端兴革之动机、结果,大都可以窥见。兼其文字平实无华,字里行间,于荆公之音容笑貌,多所流露,较之《宋史》本传之呆板舛误,相去诚不可道里计也。抑《日录》一书,所记虽限于熙宁奏对之语,然其影响则历绍圣、崇宁以至南宋。荆舒为新党之祖,《日录》遂成宗派之书,每有更张,尊为经典。如蔡京当国,则请以《日录》进读。《长编》卷四九二云: (绍圣四年十月壬午,蔡)京言: 窃见王安石有《日录》一集,其间皆先帝与安石反覆论天下事,及熙宁改更法度之意,本末备具。欲乞略行修纂进读。上曰: “宫中自有本,朕已详阅数次矣。” 又卷四九七云: 丁则良文集 王安石日录考 (元符元年四月癸巳)国史编修官周穜言,本院昨于王安石家取到《安石手记》,载熙宁初君臣遇合相与论议天下之事。然称当时臣僚,多只一字,以记其姓名,深恐异时,难为晓解。请降付国史院重看详,编纂成书,庶几进御,易于观览。从之。 至绍圣间,更有太学博士薛昂上殿,请罢讲筵读史官书,而专读《王安石日录》(据《长编》卷四九二引陈瓘《尊尧录》),议虽不行,其渊源要自可见也。反新法者,则亦集矢于《日录》,陈莹中、陈师锡等著书立说,其辞虽若诋斥坟相,实则意在蔡京,董而理之,曲直自悉。因又求陈莹中《四明尊尧集》(光绪间延平刻本),一一迻录。其后又持《宋史》诸志、《宋会要稿》、《朱子大全》诸书与《长编》互相核校,乃知所有节录及奏对之语,同出一源。爰立志辑佚: 愿为治《宋史》者添一部不可不读之书,都千余则,四万余言。兹文之作,在考订《日录》之原委及真伪问题,至于逐则之考订,年月之稽审,则具详《辑佚》书中,不赘。作《王安石日录考》。 二 《日录》一书,宋人著录不一其名。《长编》所引,作《王安石日录》,简称《日录》。袁本晁公武《郡斋读书志》卷二下有: 《钟山日录》二十卷,皇朝王安石介甫撰。衢本《读书志》则在卷九传记类,且于卷六杂史类,另有《王氏日录》八十卷,亦作皇朝王安石撰。二者实即一书。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下简称《解题》)卷七谓《熙宁日录》四十卷,丞相王安石撰,书本有八十卷,今止有其半。陶九成《说郛》卷二八有宋尤袤《遂初堂书目》,目中本朝杂史类,有《王文公日录》及《王文公日录遗稿》二书。《宋史》卷二〇三《艺文志》故事类有王安石《熙宁奏对》七十八卷; 传记类又有王安石《舒王日录》十二卷。郑氏《通志》卷六五《艺文略》史类杂史有《熙宁奏对日录》一百卷,王安石撰。《朱子大全》卷八三跋王荆公《进邺侯遗事奏稿》附引《日录》原文,即作《熙宁奏对日录》云云。 谨按: 《日录》一书,荆公生前未刻,其刊布于世当在蔡卞据修《实录》前后,其全名当是《王安石熙宁奏对日录》,约八十卷。观《宋史》、《郑志》、《解题》、《朱子大全》可证,通称《王安石日录》盖简称也。至《舒王日录》、《钟山日录》、《王文公日录》或则卷数有异,或则书名不同,意或为别本。盖新旧党争,与宋祚相终始,中间新党屡作屡起,而《日录》之刻,均在新党得志之际。《宋会要稿》刑法二之八六云: 宣和四年十二月十二日权知密州赵子昼奏: “窃问神宗皇帝正史,多取故相《王安石日录》以为根抵; 又其中参谋政术,往往具存。然则其书固亦应密。近者卖书籍人乃有《舒王日录》出卖,臣愚窃以为非便,愿赐禁止,无使国之机事传播闾阎,或入四夷,于体实大。”从之。仍令开封府及诸路三州军,毁板禁止。如违许诸色人告,赏钱一百贯。(按岳珂《程史》卷十一云: “翠华北狩,居五国城,一日燕坐,闻外有货《日录》者,亟辍裘易之。”是知《日录》确流入北国。) 崇宁后,新党又得志。《舒王日录》之流传,即在此时前后,可知推论不误。又《四明尊尧集》专攻《日录》之非,然于《日录》卷数亦前后不一,忽作七十余卷(卷一《年谱》),忽作八十卷(卷五《进尊尧集表》)。疑七十余卷是实(《宋史·艺文志》作七十八卷),而八十卷乃概称整数。《郡斋》、《直斋》或亦从俗,概举整数欤? 三 陈瓘《四明尊尧集》“理财门”第四总论曰: 按安石初为从官,即倡理财之说; 及为参知政事,遂行其所言。今考《日录》第一卷,安石于未作执政已前,其对神考,并无一言及于理财。至于执政供职之第一日,即伪书对上之言曰: “人主当以成礼义廉耻之俗为急,若先著为利之实,而礼义廉耻之俗坏,则天下不胜其弊。孟子耻言利,曰: ‘亦有仁义而已矣’。然其卒曰: ‘未有义而后其君者。’人人不敢后其君,此乃人主大利也。”呜呼!安石著书,首撰此语,却思孟子之说,其于前日所行,不可谓之无悔心也。年运已(《长编》卷四八八注引作“而”)往,虽悔可追,悔而不改,济以欺伪,作此诬书授蔡卞。卞绍圣用事之初,专述熙宁,及哲宗既怒常立,然后骤述元丰,始与(蹇)序辰作谋诉理(《长编》引作“盖抹”)之事矣。 又曰: 熙宁九年,邓绾落御史中丞,安石亦相继罢去,退居钟山,著此讪书。……且安石初欲理财,自谓合于经术,谓司马光之从[徒],皆不晓孟子义利之说,岂以理财为不美哉?及退而著书,则于作参知政事第一日,便造安石奏上之言曰: “孟子耻言利,若宣著为利之说,则恐坏风俗。”又造安石奏上之言曰: “陛下但好理财,利于理财者则汲汲而用,至于讲道,则不以为急。”又曰: “以理财为先,则人将机巧趋利。”又曰: “若以理财为先务,又召致无行义之人,则恐天下视听不足。”盖安石舍众自用,造法于得君之初,事过追悔,著书于十年之后。归过宗庙,图盖已愆,是可忍也,复何议哉! 又“边机门”第五“诸公皆不与闻”则论曰: 沈起引惹蛮事……所以得不死者,良以安石护起,神考重违其请,不欲尽行耳。安石退而著书,追记其事,则谓沈起经制,皆上密谋,诸公皆不与闻,起所奏乞,上皆许之。 又“边机门”第五“余曰浮议至于归咎保甲淤田”则论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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